沈阳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一、补贴标准
(一)补贴
沈阳市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求职创业意愿并首次申请就业创业补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2.特困毕业生、孤儿、残疾人和烈士子女;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备注] 以上类别人员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分配
[名额标准] 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每人1000元。
[补贴发放时间] 补贴于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10月底前发放。
二。申请所需材料
(1)沈阳市大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就业创业补贴审批表
(二)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
(3)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提供申请补贴所需的身份证明材料。
低保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户口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原件及复印件;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主要家庭成员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户口簿为准);
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及所在区、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原件;
贫困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儿童福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残疾毕业生需提供其市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烈士子女需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或定期领取抚恤金所在地的区县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