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离婚申请


青岛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补充条件

离婚证丢失或损坏。

补充材料

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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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①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

③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

⑤双方提交近期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⑥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

⑦当事人持有相关证件。

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大陆居民:①居民身份证;②常住户口簿;③结婚证;④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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