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新政策出台

海南公积金新政策出台,第1张

2022海南单位缓缴公积金政策

海南单位公积金缓缴

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纳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在缓缴期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的,可以提前终止缓缴,缓缴期内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

单位降低的存款比例不得低于5%,且不得低于活期存款比例3个百分点,降低比例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二、业务处理渠道

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可在海南省网上服务大厅、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第三,简化申请材料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单位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只需提供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或者2/3以上(含)工会会员(职工)同意缓缴或者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文件,缓缴无需提供本单位近两年连续亏损的年度财务报表。

第四,压缩审批时限

单位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直属局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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