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起长春市全面恢复出租汽车运营
关于全面恢复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通知
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求,经长春市交通物流行业专班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即日起(2022年5月18日)全面恢复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出租车巡游恢复巡游业务。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运营企业和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站和运输车辆新冠肺炎疫情区划与分级防控指南(第7版)》、《吉林省道路运输业恢复生产工作方案》的要求,每次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 《交通行业复产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手册及流程图》、《长春市交通局长春市交通行业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手册》。 车辆的驾驶区与后排乘客区在物理上是分开的。运行中,禁止打开空开关,及时开窗通风。最近十四天有中高风险经历(通信大数据出行卡*)的司机不允许上线运营。作业过程中,驾驶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N95口罩。如果他们出现发烧和疲劳等疑似症状或抗原检测结果异常,应立即向医生报告。如发现旅客发热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对旅客接触区域进行消毒。
乘客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你必须坐在公共汽车的后排;使用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式方式支付车费;上车后,自觉扫乘车码,主动向司机出示吉祥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红黄码”人员禁止乘坐出租车。
第三,加强行业监督检查。行业管理部门要重点落实出租车设置隔离设施、司乘人员佩戴口罩、驾驶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通过在线抽查和道路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长春交通物流行业复工复产专班
(代表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