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就业登记办理材料+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自用人单位录用之日起30日内。
办理材料:到贵公司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时,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辽宁省就业登记表、就业创业证,以及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适用范围:
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咨询方式:
024-31401266;和平区024-31912672;沈河区024-22898849;皇姑区024-86249693-8103;大东区024-88504829;铁西区024-25711309;浑南区024-23770038;于洪区024-85831307;沈心区024-89715700;苏家屯区024-89810799;辽中024-87892184;康县024-87332035;024- 87103706,法显县;新民市024-87853259;开发区024-64689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