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程序
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包括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
1.接受
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当场确认,当场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2.回顾
受理窗口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3.决定
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处理时限
(1)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抵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