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县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上预约的通知
根据《保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2021年12月9日至10日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接受时间
2021年12月9日和10日两天
每天早上8: 30到12: 00
下午13: 30-17: 00
12月9日(星期四)
上午:定兴县、涞水县白沟新城
下午:易县、安国市、高阳、高碑店。
十二月十日(星期五)
上午:望都县、澧县、唐县、涞源县。
下午:顺平县、涿州市、曲阳县、阜平县、博野县。
接受地点
保定市市民服务中心(乐凯北街3088号)D区交通局一楼窗口
电话:0312-6788176
受理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3.没有暴力犯罪记录
4.有服务的住所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
5.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四肢健全,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文身,无传染性疾病。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2.驾驶书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证明
5.4张近期两寸蓝底免冠照片。
方法步骤
采取集中报名的形式。如下所示:
(一)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出租汽车管理站登记。县(市、区)出租汽车管理站协调其办理相关申请材料。
(二)当地出租汽车管理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装订成册。
(3)出租汽车管理站工作人员,持合格的申请材料、办证申请书和办证人员花名册,到市民服务中心一楼D区交通局窗口统一办理登记。
(四)以上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未备齐且符合告知承诺条件且愿意作出承诺的,各县出租汽车管理站可统一组织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一楼D区交通局窗口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函,代替证明材料。
(5)申请人考试合格后,网上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由各县出租汽车管理站工作人员凭相关资料领取发放。
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提供证明的单位对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
3.进入大厅和窗口前,请提前48小时内准备好健康码、旅行码和核酸检测结果,并向工作人员出示。办理业务时请自觉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请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到检查室。
5.拒绝相关媒体虚假宣传吸引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