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厦门市企业退休人员、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资格认证指南
一、申请条件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格认证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工伤职工或者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处理材料
(一)国内治疗接受者的资格证明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原件)
(二)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援助证明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原件)
2.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告知承诺书(复印件一份,原件)
3.福建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表(复印件1份,原件)
(三)接受港澳台治疗人员的资格证明
1.生存证明或户籍誊本(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海外治疗接受者的资格证明
1.境外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核表(一份原件)
(5)近亲属(配偶、子女)办理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承诺证明
1.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告知承诺书(复印件一份,原件)
2.待遇领取者及其近亲属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与治疗接受者的关系证明(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处理管理流程
1。接受
邮政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通过的,同意办理;
2。第号决定
审批工作人员当场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认证。
四。办公室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馆3-10号。
其他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信息>: gt gt
五.收费
免费
六。承诺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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