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成都高新区“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
为深入实施“金熊猫”人才计划,加快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集聚,进一步推动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结合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细化人才分类
(1)发布《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根据《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围绕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经济等主导产业的人才需求,结合产业梯度培育,将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分为A、B、C、d四类,对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四类人才发放“高新金熊猫卡”,提供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交通、政务、融资贷款等精准定制菜单服务
二。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二)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给予成都高新区经认定的A、B、C类人才购买商品房资格;成都高新区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给予购买人才公寓资格,其中A、B、C类人才可直接购买最高2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D类人才可直接购买最高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给予符合条件的产业骨干人才在产业园区35平方米至120平方米配套住房租赁资格;符合条件的产业人才给予成都公租房(不超过50平米)租赁资格或租赁补贴。
(3)加强天才儿童的入学保障。
成都高新区A类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区选择学校、幼儿园,不受户籍、居住地限制;成都高新区B类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区选择学校,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上幼儿园由教育部门按就近原则保障。成都高新区C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D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按照成都市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转)校(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转)校等相关政策办理。其中,成都高新区A类、B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幼儿园,享受成都高新区户籍同等待遇。上述学校、幼儿园是指成都高新区内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公益性幼儿园。
三。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四)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创新。
对高层次人才(达到成都市C类及以上人才标准)领军到成都高新区的科技创新项目,根据项目的人才、技术、专利、研发、效益等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5)支持“四大人才”创办企业。
给予“四校人才”(容桂派、海归派、学院派、创客派)创办的科技创新企业最高3年500平米的创业空支持;根据团队规模,提供人才公寓5套;保障相应的子女入学学位和购买资格。创办的企业获得创业投资的,按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启动资金支持,其中“四校人才”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50万元,高层次“四校人才”(世界500强和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专家教授、高层次海归、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团队、拥有多).
(6)实施行业教授计划。
设立产业教授专项基金,与高校合作遴选一批具有高端创新水平和产业化能力的教授、企业家担任产业教授。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符合成都市B类及以上人才标准的大学教授,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资助。高校聘请成都高新区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担任教授的,可按最高5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科研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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