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失业金标准

克拉玛依失业金标准,第1张

2021克拉玛依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

1。应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我市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已缴纳保险费满一年;二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有岗位要求,主动办理失业登记。

2。计算方法

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时间有关。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领取3个月,满1年不满6年可领取14个月,满1年可领取1个月,最多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庭成员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

3。继续实施失业补贴政策

此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覆盖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失业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仍按《关于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局发〔2020〕19号)执行。参保人缴费满一年的,每月1038元;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每月649元。

4。应用方法

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无需其他材料),也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官网)、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进行网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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