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全国教育会议精神和上级政策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原则,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协调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2)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全覆盖的目标推进,确保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要求实施。
(3)坚持免试入学。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规定。
三。注册要求
(一)按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花都区招生,不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具备寄宿制条件且确实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需要向花都区教育局提交跨区招生申请(包括学校生源分布、名额、计划跨区招生计划数等。).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申请跨区域招生计划时,应首先满足小学直管生的寄宿需求。花都区教育局初审通过后,上报广州市教育局审批。各校跨地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总计划的15%,不得跨市招生。界定生源地归属地区的依据是:广州学生以户籍或小学毕业身份界定为生源地归属地区;对于非广州生源,以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东省居住证(或其他具有同等功能和效力的有效证件)上的住址为界定所在地区的主要依据。
(2)对于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随机录取。继续在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统一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花都区教育局将组织实施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工作。任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通过计算机派位确定入学资格,并在花都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
(3)招生简章及公告备案。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公告(包括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渠道发布的招生宣传信息),经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
四。注册方法
(1)直接推动集团办民办学校(园)的措施。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花都区集团办民办学校(幼儿园)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乘坐直升机上学(严禁优中选优)。
1.花都区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性质由花都区教育局核实,办学团体的成立、招收和退出需要花都区教育局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民办幼儿园与民办中小学为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举办者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为准(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以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营利性)为准(在有效期内)。
(2)教育集团学校已获得花都区教育局认可。
2.经我局认定为集团办学校的,集团内学校优先招收符合集团内直招条件的学生,如有剩余招生计划,面向社会招生。具体措施如下:
(1)集团办幼儿园和直属小学。如果属于上述“1”所述的同一办学集团,集团内的幼儿园适龄儿童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到集团内的小学就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已在该校连续就读至少两个学年,以孩子的学籍和缴费凭证为准(缴费凭证为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幼儿园会提供直上的孩子名单和放弃直上的孩子名单(必须附上家长签字的放弃直上的确认函),当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只有符合直上条件的孩子才能直上。申请直升飞机的幼儿人数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园规模内。
(2)集团办小学毕业生直接上初中。如果属于同一个办学集团,集团内的小学毕业生直接上集团内的初中,本着自愿的原则。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小学毕业生在我校就读近四个学年(即三至六年级),以广州市学籍信息为准。学校会提供已直行学生名单和放弃直行学生名单(必须附家长签字的放弃直行确认函),当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只有符合直走条件的人才能直走。关于直接录取条件中的时间要求,设置了过渡期。2022年小学毕业生需在我办学集团所属小学连续就读近三个学年(即四至六年级),且自2022年本办法颁布之日起,这三个年级的新入学学生不纳入直接招生考虑,统一参加面向社会招生。从2023年开始,集团小学毕业生将直接升入集团初中,且必须连续在该校就读近四个学年(即三至六年级)。2022年,从本办法颁布之日起,这四个年级的新生不纳入直接招生范围,统一参加面向社会招生。
符合直升条件,自愿在集团内学校入学的人数大于集团内学校招生计划的,由花都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入学资格。
(二)九年制民办学校。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是同一个办学许可证,在同一个土地红线内)招收初中阶段的学生。本着小学毕业生自愿的原则,优先招收符合直升飞机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将面向社会进行招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小学毕业生在我校就读近三个学年(即四至六年级),以广州学籍信息为准。学校会提供已直行学生名单和放弃直行学生名单(必须附家长签字的放弃直行确认函),当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只有符合直走条件的人才能直走。2022年小学毕业生必须达到连续三个学年(即四至六年级)在我校就读的要求。2022年,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四至六年级新生不纳入直接招生范围,统一面向社会参加招生。
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报读我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我校初中招生计划的,由花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这些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其入学资格;符合直升要求且自愿报读我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我校初中招生计划的,由学校直接录取。
(三)补充招生办法。
第一轮报名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中小学可在招生时进行补录。参加补充招生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按规定向拟补充的学校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复印件、广东省居住证(非广州生源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等。),等等。各辖区教育指导中心对补录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录。
五、2022年入学报名流程
(1)私立小学。
1.集团办幼儿园直属小学预报名(5月5日-8日)。
集团办幼儿园适龄儿童自愿直入集团内小学的,集团内小学按照我区民办学校招生要求做好预测名登记工作,于5月6日前将花名册及相关资料报送当地教育指导中心,当地教育指导中心初审后于5月8日前报送花都区教育局审核。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学校,符合条件的孩子可以直上。符合直升条件的子女人数大于集团内小学招生计划的,由花都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入学资格。集团办小学在完成集团内直接招生工作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将面向社会招生。
2.网上信息收集(5月10日-17日)。
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生报名系统”)——“民办小学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符合直升飞机条件的适龄儿童,经集团幼儿园升小学考试后确定入学条件,需要同步完成信息采集,否则视为放弃直升飞机。
3.填报志愿(6月2日-8日)。
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和学生相关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片区和学校,供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选择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从本区学校和有跨区域招生计划的非本地学校中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其中,对于报名系统无法核实匹配的相关学生信息,由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二次核实。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经集团办幼儿园审核合格并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直接录取,不报志愿。
4.电脑派位录取(6月14日)。
(1)招生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
(2)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根据我区派位规则,派位系统为报名学生随机生成一个随机数,每个学生有一次派位机会。电脑派位当天,花都区教育局邀请区人大代表、CPPCC委员、公证员、纪检员、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对电脑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电脑派位结束后,花都区教育局通过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告知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5.网上确认(6月20日-22日)。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入学确认。
6.新生注册(6月25日)。
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入学并经审核确定直接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在拟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计算机分配确定入学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
7.补充(7月18日-22日;8月22日-26日)。
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在规定时间补录招生。第一次补录是7月18日至22日,第二次补录是8月22日至26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行向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报名并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予以递补。
(2)民办初中。
1.九年一贯制学校,集团办小学初中招生(5月5日-5月19日)。
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集团办初中组织本校或集团小学的小学毕业生自愿报读本校或集团初中,开展直升姓名登记。花名册及相关资料请于5月11日前报送当地教育指导中心,当地教育指导中心于5月17日报送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只有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才能直入。
符合直升条件,自愿选择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少于或等于我校或集团初中招生计划的,由学校直接录取;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选择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花都区教育局将于5月19日组织电脑派位,小学毕业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认派位资格。
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集团办初中在完成本学校或集团直接招生工作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将面向社会招生。
2.非直小学毕业生初中报名入学。
(1)网上信息收集(5月23日-30日)。
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招生报名系统——“民办初中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符合直升飞机条件并经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合格的小学毕业生,需要同步完成信息采集,否则视为放弃直升飞机。
(2)填报志愿(6月16日-20日)。
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和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片区和学校。),以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选择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从本区学校和有跨区域招生计划的非本地学校中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其中,注册系统无法验证匹配的相关学生信息,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两次验证。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注册时应当充分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经花都区教育局审核符合直飞条件并具备录取资格的小学毕业生,不需要填报志愿,由学校直接录取。
(3)电脑派位录取(6月28日)。
招生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或九年一贯制学校、集团学校初中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
招生规模大于招生计划(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或集团办初中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根据我区派位规则,派位系统为报名学生随机生成一个随机数,每个学生有一次派位机会。电脑派位当天,花都区教育局邀请区人大代表、CPPCC委员、公证员、纪检员、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对电脑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电脑派位结束后,花都区教育局通过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告知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4)网上确认(7月3日-5日)。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入学确认。
3.新生注册(7月9日)。
已在报名系统中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经核实符合直接入学条件的,在拟录取学校进行报名。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计算机分配确定入学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
4.补充(7月18日-22日;8月22日-26日)。
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在规定时间进行补录招生。第一次补录是7月18日至22日,第二次补录是8月22日至26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行向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报名并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