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户型标准
郑州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标准
(一)供应类型。保障2人及以下人口的家庭,原则上租住一居室住房;人口超过3人(含)的家庭和人口为2人但有代际关系的家庭分配两居室住房。
(二)住房供应。采取房源和供应对象1:1供应的方式,对纳入实物配租的家庭只提供一次租房机会。当房源供应量大于保障对象数量时,按照整个项目、整栋楼、整单元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房源。
(三)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保障:
1.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贫困人口救助供养证》(分散供养)。
2.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并取得市级证书。优秀志愿者或见义勇为人员等优抚对象。
3.公交、环卫、教师、医疗一线工作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二级员工、流浪街头的残疾人或需要租住无障碍住房的保障对象。
4.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人员。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