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将参保人在多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进行归集,将参保人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从而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转接连接分为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
和
企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各项制度间的机构间保险关系转移;
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流向分为。
关系转出
关系转移
现在厦门实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一地办理”的转移接续。
参保人无需回原参保地办理手续,可直接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不仅如此,有条件的合作伙伴还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办理!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人发生跨地区(一般为跨省)或跨机构流动就业时,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新就业地为厦门,原就业地在福建省外的,即跨地区流动的,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参保人原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现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就是跨机构流动,就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一、网上办理
无需提交材料即可在线申请。
01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02“掌上12333”手机App(用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0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04“厦门智慧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二。离线处理
加工材料:
根据人社厅发〔2020〕111号文件要求,我市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参保人无需回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按以下条件提交申报材料:
转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类型包括:内地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下同。);
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必须提供。证书类型同上。);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如果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在公安部门提供的共享信息系统中查到户口簿的详细信息,仍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户口簿。)
社保经办窗口:
单位参保人员到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温馨提示
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纳入省级统筹,
省内流动就业,符合待遇接收条件的,可由待遇接收地征收。
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需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厦门的,可通过线上渠道或线下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厦门
如需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厦门,在厦门缴费无误且厦门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停保信息后(一般在次月10日以后),可直接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无需在厦门出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用户可直接网上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也可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直接网上申请。
确实需要在厦门打印的材料,可以通过以下线上线下渠道打印。
在线渠道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hrss.xm.gov.cn)
“厦门智慧社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线下渠道
社保自助机>: gt gt
处理窗口>: gt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