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流程
自2021年6月2日起,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键申报社保年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年缴存基数。
具体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社保业务】-【年度社保基数、住房公积金基数一键申报】:
2.选择【社保年度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单项申报】:
3.进入菜单后,将显示当前公司的在职人员信息列表:
4.填写缴费基数后,点击提交:
申报结果查询
点击【社保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年度申报结果查询】
您可以查询申报结果。
提示:如申报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申报期内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信息为准。
温馨提示
1.企业参保单位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上一年度(2020年1-12月,下同)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1年社会保险缴纳的依据。工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构成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执行。
2.5月1日至6月25日期间,单位新员工基数无变化的,税务部门可不办理年度申报,税务部门自动以新员工申报的工资作为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规定请到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查询。
4.一键申报后,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结果将同步至住房公积金中心,并与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结果同时反馈给参保单位。
5.如果申请预申报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公布的年度基数下限或高于上限,系统会自动调整到下限或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