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本条适用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为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贷款指南。
新建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借款人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借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没有共同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在适用额度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首笔贷款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第二笔贷款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存量房(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借款人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共同借款人,单笔借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在适用额度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首笔贷款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住房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第二笔贷款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