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领过太原来并工作补助的还能再领取吗?
【/s2/】之前领完补贴就离开太原回太原工作了。我能再次申请吗?
不可以,可以享受一次岗位补贴(岗位)。申请人领取补贴(岗位)期间或之后离职,再次回来工作的,不能继续或再次领取补贴(岗位)。
太原的抵用和补贴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前来工作补贴(贴)实行“年度申报、季度发放”。每人每年可申报一次。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分别通过“太原市人才补贴(岗位)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并提交申请。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本单位所有职工提交申请后,用人单位即可下载打印花名表。
(2)提交材料。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材料真实性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内公示后,向当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行政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3)审计。服务窗口负责审核。如果审核未通过,应通知雇主。
(4)宣传。各审核部门在官网公示其审核名单,当地政府、市人社局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统一汇总,由市人社局提出资金分配意见,上报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
(5)分配。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分配意见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拨付资金,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委托银行代为发放,补贴(贴)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人才联名卡上。
(6)上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人社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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