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第1张

​2022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左奇土默特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的意见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转发:通知》(呼教通字〔2022〕40号)、《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通知>:通知》(呼教通字〔2022〕41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旗实际,对我旗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保障教育公平、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不断巩固和促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为重点任务,组织实施我旗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旗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全旗招生政策,划定合理招生区域,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旗教育局要依托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做好辖区生源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旗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分班方式、分班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休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报旗教育局备案。

(五)坚持公民同招、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旗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跨县、盟招生。在保持学区划分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学区划分范围。对教育资源不均衡、择校愿望强烈的地区,稳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三。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一)《从小到大》录取工作:点击查看。

(2)“小升初”招生工作:点击查看。

(3)“阳光安置”工作安排

全旗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和民办学校在初一年级实行“阳光分班”。分班工作将在开学前两周内由旗教育局组织参与实施。具体过程分为三步:

1.确定班级的数量和金额。各校根据旗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录取人数,确定教学班的班数和班额。

2.确定班主任和班主任。学校根据开设的班级数量,先确定班主任,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匹配的各学科教师,最后将班主任及匹配教师名单上传至“阳光分班”软件平台。

3.现场随机投放。旗教育局根据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具体完成情况,统一设定“阳光安置”的时间和地点。在旗人大代表、CPPCC委员、纪检部门、家长、学生、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的监督下,,所有新生按照男女合理搭配随机分班。同时随机指派每个班级对应的班主任和配套班主任,全程录音。分班成绩打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分别持有。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分班结果。

(4)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对流动人口子女,坚持“两为主、两进”的原则,落实和完善以居住证为基础的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格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和时限要求,不再要求提供无人监管的户籍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2.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在普通学校有学习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就近随班就读;安排中度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对需要特殊照顾又没有上学能力的,要安排送上门,由旗教育局组织特殊教育学校和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制定送上门方案,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学生安置有争议的,由残疾人教育专家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安置意见。

3.严格落实教育优惠政策,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旗营企业职工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惠条件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由相关部门按优惠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4.为切实减轻家长负担,妥善照顾二胎、三胎入学。第二个、第三个子女因当地学校划片变更不能选择与哥哥(姐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在哥哥(姐姐)不选择该校就读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安排与哥哥(姐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入学时,家长可自愿申请“绑定双胞胎(多胞胎)”电脑随机入学和“阳光安置”。

(五)规范登记信息采集。各学校要完善招生报名制度,按照非必需材料、非必需信息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公示招生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不是入学的前置条件,开学后可以要求学生及时提供。要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收集父母职位、收入等信息。信息采集应在入学时采集一次,不得随意使用各种app、小程序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6)做好学校辍学控制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控制辍学,保障就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要求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完善校内外“三级控辍保学”体系,狠抓疑似辍学儿童的动员劝导工作,巩固控辍保学成果,按照边缘贫困户、突发重度困难户、不稳定贫困户三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跟踪监测机制,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同时,要严肃查处义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个严禁”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不提前招生,不超计划人数和班级容量招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包括培训机构推的),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二)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学费、赞助费、择校费等;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跨学期收费。

(3)坚决杜绝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的行为。各类民办学校的招生信息必须经旗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后统一公布。没有经过备案和审核,任何学校都不能发布招生信息。一经查实,对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学校应当依法保证六周岁以上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幼儿园不得误导、诱导家长对六周岁以上儿童进行“小学化”学前教育。

(5)严格控制小学年龄。只有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才能报名入学。未经允许,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成年儿童入学。一经核实,将退回学生,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6)加强宣传服务。各学校要在招生前召开家长会,为家长和学生宣传招生政策,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切实做好我旗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六周岁以上儿童依法按时入学,确保“小升初阳光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七)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凡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的私招生和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招生档案,相关责任由违规招生学校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初年级新生未经旗教育局审核不得在旗内转学,跨旗县市转学须严格上传真实有效的户籍、搬迁等转学原因证明材料。

(八)强化监督问责。

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招生阳光安置的文件精神,计算机派位、随机录取和“阳光安置”的过程要公开、阳光、透明,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私自招生,从“阳光招生”起始年级开始录取学生,并给予校长约谈、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免去相关责任人职务等处理。视情节轻重而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2.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土默特左奇教育局关于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的意见》(土交发〔2020〕53号)文件精神,规范办园行为。秋季开学后,旗教育局将对违规设立“学前班”、招收六周岁以上儿童未办理延迟入学手续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拒不执行相关政策,诱导适龄儿童不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园所及其主要负责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如有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未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需由其监护人在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旗教育局教育股申请延期上学。

旗教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471-8156156;0471-8113816

附件:

1.注册时间表

2.2022年左奇土默特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3.2022年图莫特左奇六年级毕业生名册

4.2022年土默特左奇幼儿园私立学校志愿者登记表

5.2022年Toxot左奇幼儿园私立学校志愿者学生名册

6.左奇土默特2022年小升初民办学校志愿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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