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引导学生热爱体育运动,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特制定本计划。
一、一般原则
(1)玩得开心
设置合理的项目,规范考试方法,引导学生上好体育课,喜欢锻炼,掌握技能,增进健康,玩得开心。
(二)客观公正。
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规范考试程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
(3)整体规划和整合
结合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结合学生日常体育锻炼过程。
(4)分级实施
省教育厅制定全省统一规划,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具体实施,以促进规范,确保可行。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按照新生新措施的原则实施。自2021-2022学年起,本方案适用于全省新升七年级学生的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现在八年级和九年级的学生继续执行原来的方案。
三。组成和结构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由过程性考核和现场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50分,将记入中考总成绩。其中过程考核20分,现场测试30分。
(1)学期分布
1.过程性考核:七年级上学期作为过渡适应期,七年级下学期至九年级上学期四个学期的成绩为过程性考核成绩。九年级下学期不再实施过程性考核。
2.实地测试: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二)考试内容
1.过程性考核:由学生日常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结果、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考核三部分组成。每学期成绩分布如下:
(1)要求第一类(满分12分):1000米跑(男生)和800米跑(女生)。
(2)第二类为随机测试项目(满分为10分):①50米跑;②立定跳远;③跳绳1分钟;④引体向上或投实心球(男生),仰卧起坐或投实心球(女生)。
(3)第三类为选修项目(共8项):①足球绕杆运球;(2)篮球绕杆运球;③双手放在前面的排球。各市可根据本地情况,增加难度相近的考试项目,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通常是在九年级下学期开学后,现场考试日前一个月,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第二类考试项目中随机抽取一项,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选择第三类选择题中的一项。选拔考试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四。过程考核的考核结果评价
(1)每天参加体育锻炼(满分4.0)
根据体育课和课间操的出勤率。学生事假和病假应办理请假手续。同一学期事假和病假要分开累计。超过3课时者将被记为旷课。教师要如实记录,学校要严格监督,定期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参加上级规定的活动,不会旷工。相应的分数是:
8、9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由学校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必须与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报的数据一致。相应的分数是:
每学期由各校评估。根据课程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自行选择考核内容。相应的分数是:
(1)评分标准
现场测试项目评分标准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二)免于考试和延期考试
1.免试: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因伤病无法参加现场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全部或部分项目。
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受伤学生需提供各市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填写申请表,经初审后报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免试申请进行统一评审,经批准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报当地招生机构备案。相关审批材料应存入学生档案。
无残疾证的学生按伤病处理。身体较好的受伤或生病的同学可以参加考试。必须报考,附上各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参加考试。
经鉴定,残疾学生实地测试成绩按满分记录;伤病学生免试项目按满分的60%记入,免试项目按实际成绩记入。
2.延期测试:女生因临时伤病、特殊生理期等原因不能参加现场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延期测试全部或部分项目。
学生填写申请表。临时伤病的学生需提供各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经初审后报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实地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各地要严格集中组织补考。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按伤病免试评分规则处理。
六。补充说明
(一)关于评估的过程
学生残疾过程评估免试程序参照现场测试程序确定。被认定后,从提供残疾证的学期起,过程考核成绩按满分记录;其中涉及体育与健康课知识考核的部分,按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鼓励残疾学生在专业指导下开展日常体育锻炼。
因伤病不能参加过程考核的,能参加的内容按实际得分记入,不能参加的按满分的60%记入。
(二)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后返回的学生成绩。
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从外地学习回来的,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现场考试,不能参加的按满分的60%计入。学生应提供其在校期间日常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结果、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等证明材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过程考核结果。在学生返回当地学校后(完成转学后),将实施这一方案。
七。其他
(1)考试成绩按原则四舍五入,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本规划的实施细则,推动工作的开展。
(3)本方案未尽事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补充,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四)本方案由河北省教育厅体育健康艺术教育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