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青岛市城阳区公租房入围者2022年能否弃选?
本次申请实物配租、参加选房并取得选房定位通知书后,因个人原因未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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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地点
城阳住房保障中心五楼会议室(城阳区中城路436号)。
选房时间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