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目标及实施流程
(一)招生目标
1.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目标
(1)开阳县硒城街、云开街、资兴街办事处户籍学生(原户籍在城关镇);
(2)2022年春季学期,县域内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开阳县外户籍随迁子女和开阳县内跨行政区域流动的户籍随迁子女。
2.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目标
(1)开阳县乡镇户籍学生;
(2)2022年本乡镇幼儿园班、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2022年,开阳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4.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目标
生活在开阳县的聋哑、弱智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二)录取实施流程
1.注册。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8: 00至下午24:00。可通过电脑或多彩手机APP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报名。
2.网上初审。在报名时间内,平台会通过自动联动公安等部门的系统,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如果比对不一致,家长须持相关信息到县教育局核对信息,根据社区和学校的预登记信息重新分配学生。
3.实施分配和分配顺序。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需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平台根据信息采集比对结果实施派位。
(1)县区派位流程。优先保障硒城街道、云开街道、资兴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当网上报名人数超过该地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空剩余学位的学校。
第一步:户籍在县城(硒市、云开、资兴三个分区)的学生,按照居住证明提供的居住地址进行分配。
第二步:有学位的,跨区域户籍的县内其他乡镇学生分配名额,按照产权房→非产权房→租房的顺序分步实施。
第三步,有学位就给随迁子女分配名额,按照产权房→非产权房→租房的顺序逐步落实。
(2)乡镇地区的学校分配过程。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学生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就读→跨乡镇就读的顺序分步实施。保障随迁子女有学位时的入学需求。
(3)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
公办学校入学注册学生现场审核:7月29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学生信息。
公办学校非注册生入学现场审核:7月30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认学位,系统锁定该生信息。
(2)资料审查:
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初审的学生,凭收到的审核信息通知及相关资料到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当场确定学位,审核不合格的县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将学生提供的信息转到县内相应学校。
①县校审计:
开阳县户籍:在规定时间内持现场审核表、户口本、居住证明到通知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当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学生信息并公示审核学生。
其他镇村开放户籍:产权人持现场审核表、户口本、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居住证明(2021年8月31日前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县小学出具的义务教育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通知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无产权户: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居住证明(2021年8月31日前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水电缴费证明、县小学出具的义务教育证明到通知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租户:在规定时间内,须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居住证明(2021年8月31日前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县小学出具的义务教育证明到通知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随迁子女: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居住证、居住证明(2021年8月31日前由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在规定时间到通知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②乡镇学校审计:
本镇户籍:在规定时间持户口本等资料通知学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当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学生信息并向社会公示,审核学生情况。
开县内随户口跨区域流动的子女:持户口本和居住证(明)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通知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当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学生信息,公示被审核学生情况。
(4)录取
系统锁定学生信息,无法被其他学校录取。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9月1日前完成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在统一时限内完成新生学籍申报。各校网上录取数据必须与报名数据一致。
第二,区域划分
开阳县区域学校(现硒市、云开、资兴街道县域内)以户籍学生实际居住地为基础,按照居委会网格化分布进行划片,乡镇按属地划片入学。详见附录1和附录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发〔2022〕52号)等文件精神, 进一步规范开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平,结合开阳实际。
第三,入学保障
(一)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22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休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学。不允许他们在家学习,代替国家擅自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依法落实辍学控制责任。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适龄儿童少年政策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及时更新适龄儿童出勤台账,落实全班交接、调查报告、辍学学生劝退复学三项工作制度,规范使用《适龄儿童少年劝退复学二十条准则》等。,以确保辍学正常结算;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致使其辍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生原则
(1)坚持以县为主统筹管理的原则。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招生县级实施的要求,在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县教育局编制下达县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划定学校服务范围,资格审查和录取等相关工作。不允许任何学校自主招生。
(二)坚持按计划招生的原则。县教育局根据各校规模,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水平等因素,编制下达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按计划招生,区内学校数量超过计划招生的,县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将多余的学生分配到县内空剩余学位的学校。
(3)坚持就近户籍划片录取原则。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入学。
(4)坚持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的原则。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坚持“两个面向”的原则。开阳县外户籍随迁子女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分配,开阳县内户籍跨行政区域流动的随迁子女凭居住地村(居)出具的居住证明分配,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空学位,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农民工子女。
(五)坚持网上报名原则。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继续网上报名,统一实行计划招生管理。异地就读的儿童、少年及随迁子女需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网址:http://yjrx.gyzkzx.cn)报名,然后服从平台派位。
(6)坚持保障残疾儿童入学需求的原则。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一生一例”的原则,确保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安排其在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需要特殊照顾又不能上学的,采取上门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聋哑、智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和残疾证申请入读县特殊教育学校。
(七)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子女、省级优秀人才卡子女、“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负责人子女、归侨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惠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将
(八)确保拆迁户子女入学。持政策搬迁确认资料(市民卡)到被分配学校审核备案。
附件:
附件1 2022年开阳县县城小学划片名单
附件2 2022年开阳县县中学划片名单
(以上内容于2022年6月14日公开于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