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教育局2021年小学招生

修文县教育局2021年小学招生,第1张

修文县2022年小学中学新生入学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22年8月31日前(含201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初中: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注册方法

(一)小学招生条件。

对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以下入学条件安排免试入学。禁止让未成年儿童入学或参加普通班;

1.本县户籍。

首先是划片招生。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即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的在册学生),按照划片规定在公办学校就读。当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资源不足时,按照落户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就近或相对就近区域内的公办学校。

二是分类投放。需要跨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分类安置安排:以下三个条件中,符合一个条件的,安排在离居住地相对较近的空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不具备任何条件的,按县附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学位分配。学位不足时,建议他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县内有空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在现居住地购买有效房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购房登记表、房地产权证)

(2)适龄儿童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工作。(提供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证明,并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3)适龄儿童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经商1年以上(含1年)。(提供营业执照)

2.其他县户籍。

采取分类安置的方法: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和(二)的,安排在居住地相对较近且有空剩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具备条件之一者,按县附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学位分配。公办学位不足时,建议就读县内空以上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1)有适龄儿童(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公安部门或适龄儿童现居住地修文县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非暂住证或居住证);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子女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到县教育局核实备案(有居住证者自行网上报名,无居住证者须在居住地中心学校网上报名并导入模板)。

(2)至少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在现居住地购买有效房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购房登记表或房地产权属证书)。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工作。(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三年以上:社保:证明)

③适龄儿童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经商三年以上(含三年)。(提供营业执照)

(二)初中招生条件。

按照“整班转”的原则,按照划片规定,小学六年级学生整班转到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公办初中原则上不允许跨地区招生。

1.根据划片规定,小学将全班毕业生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初中,初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2.已在我县小学毕业,但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异地购房、工作、经商、务工等原因不能在“整班转”初中就读的:在我县注册的,按我县注册小学入学跨区就读条件提供资料;县外户籍的,按小学招生县外户籍招生条件提供信息。

3.返乡农民工子女或其他初中学生需回原就读地就读的,须在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接收或预留其公办初中学位。

4.我县小学未毕业的小升初学生:

(1)本县户籍的初、高中学生需要跨区就读的,在本县小学招生中按跨区就读条件提供信息;

②外县初中生需要就读本县初中的,按照外县小学招生条件提供信息。

注:其他县的注册学生都需要居住证才可以网上注册。

(C)优先(政策生)招生条件。

居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下列入学优先条件之一的,根据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安排在相对就近的空学位以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志愿民办学校按家长意愿选择,按民办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一)解放军、武警、消防、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提供解放军、武警、消防、公安、现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等单位出具的盖章签字的证明材料)

(2)残疾儿童或残疾儿童本身。(提供残疾证)

(三)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或者本人。(提供政府、公安或综治部门盖章签字的证明材料)

(4)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提供农业和农村局出具的盖章签字的证明材料)

(5)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提供乡村振兴中心出具的盖章签字证明材料)

(6)“拆迁户”子女。(提供棚改中心、征收项目实施单位等部门出具的征收签章证明或选房证明)

(7)引进高层次人才(含持有省市人才绿卡)的随行子女。(提供所在单位或修文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或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盖章签字的证明材料)

(8)招商企业投资者(股东)的子女。(提供招商协议、营业执照和股份证明材料)

(9)“金星十星文明户”子女。(提供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颁发的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原件)

(10)退伍军人的子女。安排在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现居住地就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保障:

①退伍军人的子女。(提供市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烈士、英雄退伍军人的子女。(提供市、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服役的退伍军人子女。(提供市、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退伍军人子女安置程序:退伍军人到当地县级退伍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登记,由该局与贵阳市退伍军人事务局、贵阳市教育局对接,然后按照现役军人的程序进行安置。

(四)招生程序。

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幼儿凭户口簿和居住证(其他县户籍)到原幼儿园就读或网上报名,初中学生到原小学就读或网上报名。经过网上系统比对和初审后,按时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现场审核不等于学校录取)。现场审核后,网上系统会根据招生条件自动分配录取学校。入学后,家长根据入学学校的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注册入学。

1.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注册学生(注册地与居住地一致)。

学校网上录取后,家长根据录取学校的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应学校报名。

2.县内户籍申请跨区就读(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

除了小学全班转到有招生范围的初中, 其余小学、初中学生按以下程序报名:领取并如实填写《跨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本县跨区户籍)(附件4)→持房产信息或劳动合同(社保)原件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审核盖章 或营业执照→向学生注册地乡(镇、街道)中小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并签署服从调剂承诺书(附件3)→

3.其他县户籍。

除了小学整班转初中的学生(整班转其他县的户籍学生也需要居住证网上报名), 其余小学、初中学生需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中心学校领取或自行网上下载《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外县户籍)(附件5),如实填写→持房产信息或劳动合同(社保)。 或营业执照原件等。应在县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审核盖章→将需审核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学生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中小学现场审核,并签署《服从调剂承诺书》(附件3)→根据学生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学校通知,将相关材料原件交相应网上录取学校审核报名。

(5)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具体日期可能因市招办临时调整时间而有所变动)

(六)招生范围。

划片招生范围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6月20日至6月30日,修文县的户口本,其他县的户口本,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修文县有效居住证(非暂住证或居住证),家长或学生可自愿报考一所民办小学或民办初中,同时报考一所公办学校(公办学校是分配的,不能具体选择学校名称;民办学校需要选择修文县的具体校名)。当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且在该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内,并在该民办学校确认缴费后,系统锁定该学生的录取信息,不能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入读每学期高于6000元的高学费民办学校。没有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只要同时在公办学校就读,就按照公办学校的原则和条件录取。

今年县内民办学校招生只能面向本县招生(即必须持有修文县居住证的本县户籍学生或其他县户籍学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教育局根据民办学校日常教育管理情况、去年实际战法、去年计划数、今年毕业人数、年检情况等综合核定下达。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具有强制性和强制性。所有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2022年4月学生数。具体要求是:一年级、七年级新生人数必须在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内,非新生转学生人数必须小于等于转学生人数。否则,非法招生、非法转学将受到严惩。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提前招生、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转学,否则将受到削减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甚至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

注:2022年秋季学期,修文县武文学校不招收新生,二年级不接收转学生。其他非新年级的转学生数必须小于等于转学生数;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不招收新生,非新生不得转其他年级。

三。相关政策说明

1.区内注册生:指在本县注册户口与其居住地一致,在学校招生范围所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新生。

2.跨区就读:是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县城或其他乡镇(街道)购房、工作、经商、务工,导致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不能在户籍地招生区域内的公办学校就读,需要跨户籍招生区域内的学校在其他公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新生。

3.其他县户籍学生:指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从其他县到修文县或县内其他乡镇(街道)购房、务工、经商、工作半年以上,并在本县取得有效居住证,不能在其他县本地户籍所在地招生区域内的公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县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

4.随迁子女:指户籍在其他省(区、市)和省外县(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前往迁入地(共同居住)并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5.农民工子女:指户籍在外省(区、市)和省外县(区)乡村,随流动父母到输入地城镇(共同居住)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6.法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村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兄弟姐妹;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四。招生原则

1.坚持招生“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提倡“公办划片、民办选校、统筹安排”的原则;

3.坚持“两化两进”的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在“户籍划片”基础上推进小学“单校划片”招生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的纪律(附件1)。

(2)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必须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接收入学服务平台分配的学生。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因身体状况确需延期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街道办事处)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如果注册到期,他们应该及时注册。小学严禁招收未成年儿童入学。

(3)各学校严格按照办学标准设置班级规模。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但不能有效保障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不应开展“小班化”教学。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班级规模应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含55人),以增加学位供给(具体以县教育局下达给各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今年将坚决杜绝一、七年级加考。同时,严禁举办重点班、实(考)考班、超长班、快慢班、考考招生和调剂等。新生由计算机随机分班,教师均衡分配,分班结果公示。

根据《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已进行学籍注册的小学2-6年级、初中89年级学生不属于招生范围,不能也无需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小学一年级、七年级、一年级每年第一学期不得转学,小学六年级、九年级、三年级每年第二学期不得转学。

(4)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制定本地区招生计划或招生工作细则,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招生。今年县内公办学校主要面向本县招生,县内民办学校只面向本县招生(即本县或其他县户籍必须持有修文县居住证)。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具有强制性、强制性和灵活性,严禁民办学校突破招生计划;公办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如需根据后期招生情况适当调整,须经县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批准)。违规录取的新生和违规转学的非新生不得办理学籍。公办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学校和校长进行处理。民办学校减少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停止办学等处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确保阳光招生,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个人的来访和来信,依法及时查处举报的违法问题或情况,杜绝一切不当招生行为(电话:0851-82370591;0851-82371970)。

(六)加强督导评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2022年招生工作纳入各校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招生工作中的困难,发现和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重点监督违规招生、择校生招生、乱收费、新设“大班额”、超范围、超计划招生、违规转学等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

(七)强化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招生工作。一经查实,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责任。从今年开始,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将实行招生核查制度,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暗访,对举报信和电话内容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公办学校对学校和校长进行处理,民办学校削减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停止办学,直至取消办学资格。(八)未尽事宜,由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九)本方案由修文县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注:1。本方案中的“一年”和“三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含)。

2.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户籍落户修文县。3.居住证为2022年6月30日前(含)公安部门核发的修文县有效居住证。

附件下载:

附件1普通中小学招生“十不准”纪律

附件2修文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一览表

附件3本县不同区县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子女在修文县就读。

附件4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跨区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附件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以上内容于2022年6月14日公开于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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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04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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