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保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情况

政府保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情况,第1张

2022秋季思明区小学招收三类残疾儿童工作意见对象+时间)

关于思明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收三类残疾儿童的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发展我区特殊教育,规范我区三类残疾儿童的组织和入学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接纳原则

坚持“全覆盖、零拒绝、分类安置”的原则,根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引导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确保我区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教育。除区内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外,全区所有学校都要接收本区内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和拒绝,确保完成今年三类残疾儿童的招生任务。

二。注册学生

本区户籍,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残联指定的残疾鉴定医疗机构认定的三类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注册时间

2022年7月10日和11日。

四。组织准入方法

(1)重度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于7月3日前通过社区居委会向其监护人发放《入学建议书》,由监护人负责送至泉州市盲聋哑学校。

(2)对于有听力、语言障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于7月3日前通过社区居委会向监护人发放《学习建议书》,由监护人负责送到厦门市特殊教育学校。

(3)对于基本能自理的中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于7月3日前将服务区内此类残疾儿童名单发送至思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应在入学前一周通过社区居委会向残疾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由监护人带孩子,持相关证件登记,学校核实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

(四)重听、低视力、轻度智力和肢体残疾等轻度残疾儿童随教学区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入学方式与普通适龄儿童相同。入学后按照所在区随班就读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重度、多重残疾儿童,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批准,由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上门教学”服务,纳入区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

五.一些条款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提高,原则上不超过9周岁。

(2)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与学校就入学安排发生争议时,学校应上报区教育局处理。区教育局将委托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发放《厦门市思明区特殊儿童健康评估表》,提出入学和转学建议。根据这一建议,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的意愿,作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排决定,并向其监护人发放《厦门市思明区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相关学校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应当服从安排。

(三)适龄残疾儿童确因各种原因需要延期就学的,其监护人应在收到学校建议书或录取通知书后一周内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疗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通知学生所属教学区的居委会和小学进行报名。

(四)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社区居委会依法监督实施本区残疾儿童入学(或教育),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告知学生所属教学区小学备案。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应当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纳入督导范围。

(五)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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