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互认申请流程
(一)组织声明
1。申请材料
已经定点医疗机构的,填写《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同城互认申请表》(附件1)、《省、南昌市定点医疗机构同城互认申请表》(附件2),并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批文原件复印件(如无批文,可提供本年度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
对已经定点的零售药店,填写《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同城互认申请表》(附件1)和《省级与南昌市同城零售药店互认申请表》(附件3),并附纳入定点场所的批文原件复印件(如无批文,可提供今年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
2020年7月,已提交准入评估申请的医疗机构填写《同城医疗机构互认申请表》(附件4)和《省级与南昌市同城医疗机构互认申请表》(附件5),并附准入评估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020年7月,已提交评价准入申请的零售药店应填写《医疗机构同城互认申请表》(附件4)和《省与南昌市零售药店同城互认申请表》(附件6),并附评价准入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申报时间
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31日工作时间
是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现申请加入南昌市互认。可以直接向省医保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是南昌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在正在申请加入省级同城互认。可以直接向签订服务协议的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向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省医保中心提出申请。
已提交准入评估申请的医疗机构继续向已提交准入评估材料的各级医疗保障机构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020年9月1日至3日,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汇总整理申请材料,提交至市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逾期不再受理。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所有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核实盖章,并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
之后,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认定,形成公示名单。
(二)名单的公布
对于2020年7月已提交评估准入申请的医疗机构,同城互认申请受理后,评估准入仍按原计划进行。原则上,同城互认申请受理后一个月内完成评估准入审核。
同城互认名单在南昌医保微信官方账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告。
(三)界面转换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接口规范进行接口改造,所需费用自行承担。改造完成后,提出信用卡测试的申请。
(四)协议签署
各定点医疗机构接口改造测试成功后,省市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将完善定点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组织签订服务协议。
附件:下载门户
1 .《省市同城定点医疗机构互认申请表》
2.南昌市省级与定点医疗机构互认申请书。
3.南昌市省级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认申请书。
4.申请评价同城医疗机构互认申请表。
5.《南昌市与省级医疗机构互认申请表》
6.省级和南昌市零售药店互认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