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指南
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个或者多个被赡养人的扶养费,按照下列标准统一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的金额不超过每月1000元。
扣款对象:
可以平分,也可以由被抚养人约定,也可以由被抚养人指定。或者约定分配的,应当签订书面分配协议,约定分配优先于约定分配。具体分摊方式和金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子女均已死亡且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
扣款计算时间:
从受抚养人年满60岁的月份开始,到抚养义务终止的年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