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兰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
企业的高温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列支,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分发范围
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在高温作业、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员工工作的。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差额分配。
分发人群
能领取高温津贴的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工人,包括建筑工人、没有空调整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作业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