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南昌医保缴费比例

支付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8%,其中单位部分为6%,在职职工部分为2%,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

随着经济发展、职工工资收入增加和实际医疗费用变化,经市政府批准,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可相应调整。

支付基数计算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新增在职参保职工以本人起始工资为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南昌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按照南昌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南昌市上年度300%的,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南昌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当年南昌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下同)确定。

职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单位职工月个人缴费总和的,按照本单位职工月个人缴费总和确定。

在职职工年薪按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计算,每年1月1日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的计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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