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小升初划片

玉泉区小升初划片,第1张

2022呼和浩特玉泉区小升初政策一览

玉泉区教育局2022年小学升入初中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精神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呼教办字(2022)3号),为做好2022年小学至初中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书。

一、实施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小学至初中的实施范围包括:

(1)具有玉泉区小学正式学籍,并实际在就读学校就读的毕业生。

(2)在呼和浩特市四区外就读,以其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在玉泉区落户,并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实施措施

(1)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由区教育局负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免费入学、同步招生的原则。

(二)报名方式

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学生应按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并按招生计划和要求填报玉泉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网上志愿。

(三)录取方式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采取免试、同步招生、电脑派位、电脑随机录取的录取方式。民办学校招生人数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随机招生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不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九年制或十二年制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可以自愿直接升入初中。

经计算机派位和计算机随机录取,未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安排到玉泉区空学位以上的公办学校或区属民办学校就读。

凡符合下列落户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首次分配时可选择玉泉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但不能两者兼选:

1.具有玉泉区学籍的2022届小学毕业生随其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在呼和浩特市第四区落户。结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包括随法定监护人在呼市四区内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户籍无辖区外迁移或变更记录的小学毕业生。

2.户籍在玉泉区,在呼和浩特市四区外就读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由其法定监护人在玉泉区购房落户,法定监护人为户主。落户时间至2021年8月31日(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将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学校公章、电子学籍证明提供给玉泉教育局进行资料审核)。

不符合上述落户条件的玉泉小学2022届毕业生,第一次可选择民办学校(不愿选择民办学校的,第一次可不志愿)或空以上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第二次统筹。

(4)提前批次招生

玉泉区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愿意报中央民族大学呼和浩特分校附属中学的,可按规定参加中央民族大学呼和浩特分校附属中学组织的报名。被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玉泉区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回原小学参加统一电脑派位。

(五)“单独招聘”资格

经公办学校计算机派位或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含统筹安排入学)且连续三年在被录取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参加2025年中考时,具有“分科录取”资格。

三。实施步骤

(1)资格审查和信息收集(5月31日前)

小学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采集信息。

(二)网上填报志愿(6月13日-20日)

通过信息采集的小学毕业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志愿填报要实事求是,按要求选报,否则其志愿无效。网上志愿填报完成,网络关闭后,家长打印小升初志愿信息确认单,核对信息。核实无误后,家长签字确认,交回小学。已在玉泉区户籍并随法定监护人在市内四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打印《小升初志愿信息确认表》进行信息核对。如无错误,家长签字确认后交回玉泉区教育局。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的学生,视为在当地无招生需求。

(三)电脑派位、随机录取(6月23日)

公立学校公开电脑派位,私立学校随机录取。现场会将邀请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公证员、纪检员、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参加现场监督公证。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后,在公众监督下,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将录取结果复制到光盘上,交给教育局、公证处、纪检等部门。区教育局根据录取结果通知相关学校,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

(4)总体安排(6月28日-7月5日)

所有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被安排到玉泉区具有空学位的公立学校或区属民办学校就读。参加统筹安排的同学需在6月28日至6月30日再次网上填报志愿,7月5日电脑派位。对已通过计算机分配和随机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学位。统筹安排后,所有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

(5)向阳安置(开学前两周内)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初始年级“阳光安置”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新生输入分班软件,确保所有新生参与“阳光分班”。分班要实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分配等多方面的平衡组合。

(6)结果查询

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后,家长可登录“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四。注释

(1)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和“阳光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派位(随机派位)和“阳光派位”。

(2)自2022年起,玉泉区民办初中只允许在本区招生。

(3)在玉泉区就读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随其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在呼和浩特市四区落户,至2022年8月31日止;在呼和浩特市四区外就读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玉泉区购房(房)至2022年8月31日。

(四)2022年9月1日起,小学应届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户主和房产证均为法定监护人)落户,应符合入户协议。

(5)玉泉区学位相关的几所市直学校招生政策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可以在全市五个旗县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报考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按照属地原则,剩余招生计划由玉泉区教育局通过计算机进行分配。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市初中招生计划的30%按人口比例分配到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按照属地原则,剩余招生计划由玉泉区教育局通过计算机进行分配。

按照属地原则,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的招生计划由玉泉区教育局通过计算机分配。

五、保障各类特殊群体接受教育

(一)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进”的原则,落实和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学位统筹招生,确保“应尽尽尽尽”。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普通学校对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对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安排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对需要特殊照顾且无就学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当地学校应当制定家庭到户教育方案,安排家庭到户教育,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严格落实教育优惠政策,使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符合教育优惠条件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六。落实辍学控制和学校保护的责任

进一步完善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分类建立台账,完善跟踪监测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重点控制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辍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七。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招生的主体责任。根据招生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咨询指导服务,积极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措施和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有效宣传解释招生政策。

(3)各招生学校必须根据计算机派位和随机录取结果录取学生,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班级规模,防止“大班额”。

(四)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民办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

(5)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个严禁”,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对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和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玉泉区2022年初中入学时间表

1.资格审查及信息采集时间:5月31日前。

2.志愿填报时间:6月13日-20日。

3.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时间:6月23日

4.志愿填报时间总体安排:6月28日-6月30日。

5.统筹安排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时间:7月5日。

6.日照时间:开学前两周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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