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浦东新区第十批户籍居民家庭和第四批非上海户籍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受理时间为今年6月27日(下周一)至7月26日。
适用地点
1.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2.非沪籍申请人向一方注册单位符合全部申请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交申请材料,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注:如对申请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相应街镇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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