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疗保险:
南昌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执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其中,《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乙类药品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10%。
在《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中,甲类项目全部纳入职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乙类项目预付8%,丙类项目预付10%。
南昌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8%;
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95%;
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90%。
一级医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院是最高的。
市民要注意,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以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基数,第二次住院递减20%,之后不再递减。
最高年度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按时足额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即参保人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二。居民医疗保险:
住院治疗
(一)起付标准和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
统一规范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报销比例和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如下:
1.糖尿病限4500元;2、脑出血、脑梗塞、脑血栓限3000元;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限2500元;4.慢性肝炎限3000元;5.肺结核限2000元;6.精神疾病限1000元;7.艾滋病限7000元;8.高血压限3000元;9、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ⅱ级以3000元为上限;10、冠心病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3000元;1.老年痴呆症限4000元;12.肾病综合征限2000元;13.重症肌无力限3000元;14.癫痫限额3000元;15.肝硬化失代偿期4000元;16、血吸虫病限额4000元;17.帕金森病;18.系统性红斑狼疮;19.再生障碍性贫血;20.恶性肿瘤;1、血友病;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疗;23.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最高限额按病种核定限额累计计算,最高限额不超过7000元/年。
帕金森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血友病、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含大病医疗保险)。
门诊特殊慢性病全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特殊慢性病诊疗应当实行定点医疗管理。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检查、诊疗、用药不单独设立个人自付比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住院支付比例执行。即一级(含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