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单击:运行状况监控表单
要求:从6月23日开始,由你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监测,填写健康监测表。6月23日后缺课或短时间离校的考生,必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将健康监测结果上报所在学校。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向学校报告。7月6日,学校汇总本校学生健康监测表,上报所在市县招生办。
6月23日起,考生不得离开海南。仍在省外的考生须在6月23日前返回海南。从中高风险区返回者,还须按我省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回海南的,必须在6月23日前向学校报告,学校总结考生不回海南的原因并报市、县招生办备案;考生于7月6日将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提交至所在学校。
考试时间:7月7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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