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办理指南(材料条件地点)

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办理指南(材料条件地点),第1张

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办理指南(材料+条件+地点)

处理条件:

每年共资助3000名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

1.在南宁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名单已列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当年参加全国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录取、自愿上学的新生。

2.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名单已列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参加当年高考,被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自愿就读该校。

供资标准:

每个学生一次性补助4000元。

加工材料:

1.《南宁学院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申请表》、《南宁学院经济困难新生双承诺书》(原件各1份)

2.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原件验后退还)

经办地点和机构:

向你参加高考的学校的学生资助办公室(政教处)申请。

处理时间:

每年高考后

处理时间限制:

收到学生申请后60天内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089923.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08
下一篇 2022-08-08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