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


2022年度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2022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2021〕9号)和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现将2022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通知如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低于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二、本通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

三。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2022年6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自2022年7月1日起按照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汇缴。

5.因统计部门未统计上一年度三沙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三沙市2021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暂按全省年平均工资增幅计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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