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残疾人有天津市户籍可享受三项补贴。
户籍迁移:
(1)外省市移民:
取得本市户籍的外省市人员,在残疾人证迁入本市当月开始享受我市残疾人“三项补贴”。
(二)本市迁出外省市的:
本市户籍迁入外省市的,残疾人证次月起停止享受我市残疾人“三项补贴”。
(3)市内迁移: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迁移的,应当在残疾人证迁出和迁入当月办理停发和续发补贴手续。残疾人“三项补贴”从残疾人证迁出的次月起停止发放,从残疾人证迁入的次月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