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2017年1月1日后新都区行政区域外新引进的毕业生或毕业当年首次在新都区就业参保的新都户籍应届毕业生;
(3)2017年1月1日后首次在新都区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新都区的;
(4)在新都区企业或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企业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新都区)。
(5)与新都区其他补贴政策有重叠或重合的,按照“优惠、优待、不重复”的原则申请。
二。补贴标准
本科6000元/人
硕士12000元/人。
博士24000元/人
博士后5万元/人。
提示:补贴一次性发放,无需重复申请。
三。应用时间
每年3、7月集中受理。
集中受理时间在7月份
当月法定工作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3点-17点。
四。申请材料
首先下载填写《成都市新都区新引进储备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1份。
样表↓
此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接受原件);
2.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领取);
3.三证合一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截止时间为连续12个月,提供其所在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证明1份,成都市社会养老保险全部缴纳证明;
5.《居民户口本》首页和迁入页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收复印件);
6.申请人真实姓名的中国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须领取原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携带所需全部申请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正式提交申请;窗口经办人员初审后接收材料;初审不合格或者需要补充申请材料的,当场告知申请人。
(2)对材料齐全的申请,由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并签字后,转区人社局审核;审核不通过或需要补充申请材料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区人社局)电话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申请材料直接提交业务主管部门。最后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3)区人社局向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审批证明材料后,由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完成相关拨付手续。
六。接受部门和时间
新都区行政审批高踞ci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三楼
资料初步咨询:028-83979067
部门:028-83953827
(资料初审部,提交资料就这样!)
七。业务主管部门
新都区人社局创业促进中心
电话:028-89399625
(政策制定部门,负责最终审核!)
八。处理时限
初审不合格的立即告知信息;审核期限为60个工作日,资金的审核和拨付不在此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