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家训文言文翻译:包拯在家训中说:“后代官员中,因犯侵吞财产罪而被革职者,不得回乡;死后不允许葬在祖坟里。不顺从我意愿的,不是我的后代。”原文有三十七个字。他在家训(包拯)上签名后写道:“愿包训刻在一块石头上,石头立在正房东墙,以警示后人。”原文有十四个字。包迅是包拯的儿子。
《包拯家训》原文:包家训云:“后世官宦,贪赃枉法者,不得还其家;死后不允许葬在大墓里。不是从我的野心,不是从我的后代。”共三十七字,下面写着:“举石立于正房东墙,以警示后人。”又是十四个字。荀是的儿子。
《包拯家训》出自宋代吴增《残改斋芒录》。《能斋漫录》是二十四至二十七年间在绍兴编纂出版的。龙兴初执政之初,因政敌背信弃义,此书被禁。它是在光宗邵熙元年重印的。
包拯的家训教导人们要诚实,不要贪图名利。包拯清廉、公正、刚毅、不偏不倚、不偏不倚、睿智过人,故有“包青天”、“包公”之称,京城有“达不到关节,就不能与阎罗白头偕老”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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