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独生子女补助标准 你知道几个
第三十七条、在本省登记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下列优惠奖励:
1.对职工和城镇居民,自发放之日起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残疾后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救助;
4、就业、住房、扶贫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5.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这个男人享受十天的哺乳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