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有两个案子,效率都很高,几乎无法解决。
1.一个朋友在传统行业竞争了十几年,拼了1000多万。后面的一个好朋友邀请他成立一个专门的仓库(烟花仓库)公司。经调查考核,三五年回本,总投资约4000万元。我朋友出资1200万,占公司股份30%,不会参与公司管理。他的朋友(骗子)承诺出资3000万(实际出资是以公司名义贷款),并担任法人代表,占70%股份。中间的过程我就不说了。三年后的结果是,骗子借了几个亿,没有一个用在公司运营上。朋友出资1200万,一分红利都没分,还被列为被执行人。骗子的亲戚都是当地公务员,财产已经合法转移。朋友在成立公司的时候,已经授权骗子全权处理公司事务,没有办法维权。
第二,一个朋友前几年做生意赚了点钱,认识了一个法院系统的正处级干部。a的妻子B开了一家保健品公司奇维健康公司。经过A的说辞,朋友打算和b成立一家代理销售公司咀头公司,分工后,奇伟公司负责生产,咀头公司负责销售。在成立咀头公司的时候,因为身份等原因,朋友先成立了咀头公司,然后和奇维健康公司签约。在经营过程中,B拖延找原因,并未实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久,B也将奇奇健康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就这样,拖了一年,奇奇健康公司直接起诉冤大头公司没有完成销售任务,冻结冤大头公司和个人股东的全部资产。又过了一年,法院判决冤大头公司赔偿奇奇公司几百万元,直接导致我朋友事业严重受阻,造成损失近千万元。这个判断,业内人士说,是一个“绝妙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