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见过这么可笑的提问者,玩的有点疯。贱人拉腿误杀老公?不要误杀丈夫,所以她要杀情人?真的回答了那句“贱人没心没肺,玩家没意义”【摸摸脑袋】。
怎么判?并且误杀了自己的丈夫罗辑。问题有点不严谨,不寻常,让人没有切入点来回答这个问题。
和奸夫玩得开心的时候,被老公破门而入,就像捉奸在床一样。丈夫被误杀了?无论是情感还是理智都无法说得通。
过失杀人的理由存在吗?就是去上坟烧卫生纸糊弄鬼[窃笑]。
妻子对丈夫有感情,会出轨吗?勾引情人,强奸,背叛丈夫,误杀,都说不过去。我们应该断定我们应该谋杀我们自己的丈夫,和奸夫一起杀死他的生命。
自古以来,奸淫害死人,很多奸夫淫妇经常死于非命。这个案子和西门庆的潘金莲案差不多。一药一刀都是谋杀。没有所谓的过失杀人。当时奸夫和她老公亲密接触,谁也制服不了对方。此时两人势均力敌,外力稍偏,胜负已定。此时两人的性命完全掌握在奸妇手中,看她的想法。拔刀?足以证明是有预谋的。
扯远了,男人如果对老婆好色贪婪,不仅会名誉扫地,还会担心自己的生活。如果妻子有外遇,丈夫会担心他的生活。古谚:“妻不如妾,妾不如盗。”当一个色狼的贪婪得不到满足时,他希望他不能带着他看到的漂亮女人来取乐。可是我不知道“色是刮骨钢刀”中间是吸骨髓刮骨头的。做男人的要远离‘色欲’二字,保生命安全。
至于这次误杀丈夫,量刑如何?农民不懂法,不敢乱说。只是说明没有过失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