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越位,就会变成双方的进攻,但这样的进攻是混乱的。在保证不丢一球的基础上,可以全身而退,偷袭对方的成功。
因为双方都要把前锋和进攻球员推进对方腹地,同时把后卫和防守球员退到自己禁区附近。他们一旦拿到球,就会一脚踢上去横扫前场,让自己的前锋自己冲锋陷阵。一旦没有越位规定,哪个队后卫会信心满满的往前压?不,不是的。就像拳击一样,你一拳我一拳,可惜客观性不强。这样看来,是足球的倒退,违背了鼓励进攻的原则。
国际足联对足球竞赛规则中越位条款的最新解读
1.如果裁判判定越位位置的球员在触球之前,他的非越位队友没有拿到球的可能性,那么裁判可以将越位犯规判给越位位置的球员。
2.如果裁判判定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有与对方后卫发生潜在身体接触的可能性,越位球员应当因干扰对方犯规而受到处罚。
3.越位判罚后,在越位球员首次被认定越位的位置,以间接任意球的形式恢复比赛。
最初越位规则的细节:
1.任何比球更靠近对方球门线的进攻者都是越位。下列情况除外:
A.球员在自己的半场。
B.至少有两名对方队员比这名队员更靠近对方队的球门线。
2.当队员在踢球或触球的瞬间处于越位位置时,如果裁判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应判定为越位:
A.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手;
B.试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在下列情况下,球员不应被判越位:
A.球员只处于越位位置;
B.球员可以直接接住球门球、角球或将球抛出界外。
4.如果一名球员被判越位,裁判应判对方球员在越位处踢一个间接任意球。如果球员在对方球门区越位,任意球可以在球员越位的球门区任何地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