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点大。在国土部门属于核心业务,一般横跨养殖、保护、利用两大业务口,同时也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业务联系。寥寥数语难以形容,简述如下:
第一,什么是建设用地。根据2000年原国家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建设用地属于三个一级用地类型之一。三种主要的土地类型是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现在的标准取消了第一类,但是为了更好的描述,还是沿用了旧的标准框架。建设用地由二级土地类型组成,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都属于建设用地。
二、建设用地申报一般分为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指从其他两大土地类型“农用地”、“未利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即确定建设用地使用主体,土地招标等出让行为属于土地供应)。新增建设用地属于耕地护口业务,因为涉及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农用地补充平衡等基本法定职能。土地供应属于用嘴的生意。根据现行政策,商业用地需以招拍挂方式供应。
三。申请建设用地难。首先,两个规定是一致的,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是红线,除省市级重大项目外,基本不可能占用基本农田。其次,用地行为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资源部有《限制用地产业目录》(请考虑农民建房与国家城镇化政策推进的冲突)。第三,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实现集约和节约用地。工业用地原则上要进园区,不能建花园式工厂。
第四,农民住房在整体建设用地审批中占比极小。除了迁村并点等大型农民社区建设,自建房是不可能按照规定实现建设用地审批的。只能用简单的农民住房管理条例,因地制宜,不同地方不应该一样。
动词 (verb的缩写)虽然目前实践中的建设用地属于国土部门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各位土地业主建议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招商部门,尽快明确投资行业、主体、产能等要素,然后政府可以组织协调协商,很快提高用地审批进度。由于建设用地申报涉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由于计划的限制,加上投资项目必须大于实际开工项目,土地利用计划的指标属于稀缺资源。建议政府从多部门入手,主导政府加快建设用地审查,以各级人民政府为新增建设用地申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