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几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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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举行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经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席团主持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选民在依照法定程序民主选举的基础上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产生,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