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黑户会登记为常住户口,但根据黑户的情况,程序不同。
;黑虎 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有登记的人,不管年龄大小,也不管什么原因,都可以办理户口。
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以前没有户口的黑户会被登记为常住户口,黑户无论什么理由都可以申请户口。
根据《关于解决非户籍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依法为非户籍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户籍人员。
对政策外生育或非婚生育的,本人或其监护人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情况说明,按随父随母自愿落户政策申请常住户口登记。
随父申请落户且非婚生无户口的,需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未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其监护人可以向助产机构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对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监护人需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情况说明申请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凭收养登记证和收养人的户口簿申请常住户口登记。
1999年4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和收养人户口簿申请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后户口被注销的人员。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其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因结婚原户口被注销的农村人员。
因婚姻关系原户口被注销的农村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未在其他地方定居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在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6)因户籍证明遗失或有效期届满造成无户籍的人员。
因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者有效期届满而无户口的,可以向发证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补发户口迁移证,凭补领、补发的户口迁移证进行户口登记。
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籍政策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在原户籍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其他人员可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
(七)中国公民和无户口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非婚生子女。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非婚生育,未取得他国国籍的,本人或者其具有中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非婚生育情况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非户口人员。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籍人员,可由本人或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个人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以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