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CPPCC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议CPPCC民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CPPCC民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CPPCC民族委员会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 Xiv 规划元年,中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两场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人大: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2035年远景目标。
三。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关于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5.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6.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
7.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X.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⑵CPPCC会议
一、听取和审议CPPCC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CPPCC民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CPPCC民族委员会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2035年远景目标。
4.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动词 (verb的缩写)审议通过了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6.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CPPCC市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7.审查和批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CPPCC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