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词,你是说什么里面的虚词?语文里面的?
虚词的定义是,一般不作句子成分,不表示实在的意义的词,主要的作用是组合语言单位。
虚词种类: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象声词六类。
它是种抽象的但并不模糊的没有实在意思的词,所以是“看不见”的,但它不包括你说说的的符号也不是你像你说的那样“可怕”“别扭”的词,其主要作用是在语法功能上。
楼主的问题提得真苛刻,这个问题可不简单,而且专业性极强,不知道你能否看懂啊?
词汇语法化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所涉及的因素较多,本文仅就诱发汉语词汇语法化的因素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壹 句法位置的改变
就多数情况而言,词汇的语法化首先是由某一实词句法位置改变而诱发的。汉语的虚词多数是由动词、形容词虚化而来。动词通常的句法位置是在“主—谓—宾”格式中充当谓语。在这种组合形式中,充当谓语的动词,一般只有一个,它是句子结构的核心成分,它所表达的动作或状态是实实在在的。如果某个动词不用于“主—谓—宾”组合格式,不是一个句子中唯一的动词,并且不是句子的中心动词(主要动词)时(如在连动式中充当次要动词),该动词的动词性就会减弱。当一个动词经常在句子中充当次要动词,它的这种语法位置被固定下来之后,其词义就会慢慢抽象化、虚化,再发展下去,其语法功能就会发生变化:不再作为谓语的构成部分,而变成了谓语动词的修饰成分或补充成分,词义进一步虚化的结果便导致该动词的语法化:由词汇单位变成语法单位。所以,在词汇的语法化过程中,句法位置的改变、结构关系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以动态助词为例。近代汉语动态助词“将”“着”“取”“得”等均由动词演变而来。它们从动词向动态助词演变的过程是从进入连动式开始的。
将
魏晋南北朝,“携带”义的动词“将”出现于连动式,基本格式是“动词+将+趋向补语”:
(1)行至赤亭山下,值雷雨日暮,忽然有人扶超腋径曳将去,入荒泽中。(《还冤志》)
(2)若生女,辄持将去,母随号泣,使人不忍闻也。(《颜氏家训治家》)
(3)见一老妪,挟将飞见北斗君。(《古小说钩沉.幽明录》)
连动式的“动词+将”间关系较松散,常可插入宾语或连词:
(4)有二人录其将去,至一大门,有一沙门据胡床坐。(《古小说钩沉冥祥记》)
(5)忽有白蛇,长三尺,腾入舟中……萦而将还,置诸房内。(《王子年拾遗记》)
连动式的“动词+将”表示一种“携带”性的运动,动作是由主体携带对象进行的。而“携带”这一动作,又是以完成前一动作为条件,才得以进行,表“携带”的“将”在某种程度上依附于前面的动词。“将”字之前的动词,魏晋时主要是与“将”字近义的(如“持”),或隐含有“携带”义的(如“曳”,即使没有“将”,“曳去”也是“携之而去”的意思)。“将”对前面动词的依附和与前面的动词词义的重合,减弱了它的动词性。
动词性的减弱,在唐代引起“将”在句中结合关系的改变:
(6)凭人寄将去,三月无报书。(《元稹《酬乐天书怀见寄》)
(7)扬眉斗目恶精神,捏合将来恰似真。(《蒋贻恭《咏金刚》)
同是“动词+将+趋向补语”结构,但其中动作已非主体与对象共同进行,“将”前动词已不限于带有“携带”义的了。
“携带”义减弱的“将”字,开始主要用于表示动作完成后的情况、动作的结果,并出现了新的结构“动词+将+宾语”:
(8)收将白雪丽,夺尽碧云妍。(白居易《江楼夜吟元九律诗成三十韵》)
再进一步,又从表示动作的结果发展成表示动作的完成:
(9)输将虚白堂前鹤,失却樟亭驿后梅。(白居易《花楼望雪命宴赋诗》)
当动作的完成状态是进行另一动作的伴随状态或方式时,“将”又有了表示动作持续的用法及相应的结构“动词〔,1〕+将+动词〔,2〕”:
(10)骑将猎向南山口,城南狐兔不复有。(岑参《卫节度赤骠马歌》)
发展到例(9)、(10),“将”字已是动态助词的用法了。
“将”字变化的起点是动词“将”进入连动式,处于第二动词位置的“将”字在语境(语义、前面动词词义等)影响下动词性减弱,引起结合关系变化(对动词选择性减弱),再进一步到“携带”义逐渐消失,在句中主要表示动作的状态、结果,最终发展成只表示完成、持续等语法意义的助词。〔(1)〕
“将”字的演变过程也是其它大多数动态助词的语法化过程。
取
(11)春月,蜂将生育时,捕取三两头着器中。(《博物志》)
这是一个连动式的句子,宾语为“取”与前面的动词“捕”所共有,“取”前动词有“取得”义或以“取得”为目的。
(12)合取药成相待吃,不须先作上天人。(张籍《赠施肩吾》)
“取”已非“取得”义,变为表示动作结果。
(13)殷勤润取相如肺,封禅书成动帝心。(陆龟蒙《奉和袭美谢友人惠人参》)
(14)若遇丈夫谐调御,任从骑取觅封侯。(秦韬玉《紫骝马》)
“取”由表示“结果”发展为表示动作完成(例13)或持续(例14)。〔(2)〕
得
(15)其先曰李信,秦时为将,逐得燕太子丹者也。(《史记李将军列传》,卷一○九)
连动式,“得”前动词有“取得”义。
(16)祥尝在别床眠,母自往àn�①斫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世说新语德行》)
“得”前动词无“取得”义,“得”表示动作结果。
(17)我令之罘归,失得柏与马。(韩愈《招杨之罘》)
(18)传得南宗心地后,此身应便老双峰。(《东阳夜怪录》,《太平广记》卷四九)
(19)江上晚来堪画处,渔人披得一蓑归。(郑谷《雪中偶题》)
例(17)—(19)中,“得”已由表示动作结果进一步演变为表示动作完成或持续的动态助词。
以上几个动态助词的语法化过程概括起来都是:连动式→表示动作结果(补语)→表示动作完成、持续(助词)。
在这个虚化链中,由于句法位置的变化而进入特定的语法结构(连动式),是其变化的诱因和基础,只有在特定的语法位置上,在语境等因素的相互作用下,这些词才可能产生新的用法,词义才会不断虚化,最终从动词发展为助词。反之,同一时期内没有用于连动式的“将”“取”“得”,都继续用作动词,语义、功能都没有明显改变。而且,在唐五代前后进入相同语法结构的一组动词,沿着同样的途径发生了相似的变化,产生出一组功能相近的助词,这一点更清楚地显示出句法位置改变、结构关系调整对词汇语法化的影响和作用。
近代汉语里,用于处置式的介词“将”是由“执持”义的动词“将”演变而来。介词“将”的语法化过程同样显示出句法位置变更对它的影响。
祝敏彻先生(1957)曾研究过“将”由动词到介词的发展过程。
先秦,“执持”义动词“将”只用于“主语+将+宾语”格式:〔(3)〕
(20)吏谨将之。(《荀子成相》)
两汉以后,“将”开始用于连动式:
(21)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搜神记》)
在例(21)中,“将”作为连动式的前一个动词性成分,表示后一动词“往”的伴随状况。显而易见,连动式中,后一动词“往”是句子的中心动词,这种状况导致了“将”的动词义减弱,词义开始抽象化。
入唐以后,“将”又进入“将+名词+及物动词”的连动式:
(22)孙子将一鸭私用,yòu�②以擅破家资,鞭二十。(《朝野佥载》)
这里,“将”的宾语同时也是连动式后一动词“私用”的宾语”,“将”仍是动词性成分。但正像例(21)一样,句子里中心动词是“私用”,作为非中心动词,“将”只是一种辅助性动作。这种在句子语义表达中的辅助词地位,促使“将”字的词义进一步虚化,这是因为“语言中的某一成分所表示的意义(这里指的是行为)如果不甚显著的话(因句中另一行为表示的意义更为显著),那它所表示的意义就容易在人们的印象中逐渐消失掉……。”(祝敏彻,1957)
“将”在连动式中词义进一步虚化的结果导致其原先的词汇意义消失而转变为介词:
(23)强将笑语供主人,愁见生涯百忧集。(杜甫《百忧集行》)
和助词“将”一样,“将”字由动词到介词的语法化过程导源于其句法位置的改变,同期句法位置未发生变化的“将”字,仍保持其动词的语义和功能,没有发生语法化的演变过程。
从上面的举例和分析可以看出,句法位置的改变及其固定化通常表现为某个实词由在句子结构中的核心句法位置变成经常出现在某个适合于表示特定语法关系的句法位置上,从而引起其词义变化(抽象化→虚化),发展下去,便虚化成专门表示这种语法关系或语法功能的虚词。汉语的主、谓、宾、定、状、补六个句法成分,先秦即已具备,且语序相当固定。这些句法成分在句子结构中的地位是不相同的。其中主、谓、宾为核心成分,是主要由实词承担的句法位置。定、状、补为非核心成分,词汇意义实在或不太实在的词都有进入的可能。因此,词汇在这些句法位置上发生语法化的可能性也不相同。一般说来,状语和补语的位置较容易引发语法化,这是因为表示范围、程度、时间、工具、方式、原因、对象、结果等语法范畴的词汇一般都出现在这两个位置上(解惠全,1987),处在这两个位置上的词汇如果词义进一步虚化,就有可能转化为单纯表示各种语法意义的语法单位。
从以上对汉语动词语法化过程的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到,发生语法化演变的动词大都是由于句法位置的改变,进入偏正式的连动式中,作为非中心动词成分,这些动词在结构和语义上依附于其前或其后的中心动词。这种处境和地位导致这些动词的动作性减弱,词义发生抽象化。与此同时,其语法功能也会相应变化,或在中心动词前作状语,或在中心动词后作补语。词义的进一步虚化,又使得这些动词发生语法化:作状语的动词转变为介词,作补语的动词转化为助词。
贰 词义变化
句法位置与结构关系的改变会引起词义的变化,导致实词的语法化;同样,词义的演变、虚化,也会引起词的功能的改变,使之用于新的语法位置、结构关系上,从而产生一个新的虚词。词义变化也是影响词汇语法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结构助词“个”的产生过程中,词义变化的影响显得更为明显。
“个”本为量词,专以记竹,汉魏以后变成一个一般量词,用以计数各种东西:
(24)负服矢五十个。(《荀子议兵》)
(25)但愿尊中九酝满,莫惜床头百个钱。(鲍照《拟行路难》)
(26)可更觅数个刀子。(法苑珠林冥祥记》)
然后发展出不指一个明确数量的虚指用法,可以脱离数词使用:
(27)为个朝章束此身,眼看东路无去因。(张籍《寄朱阚山人》)虚指的“个”有时可直接用于形容词之后:
(28)惊飞失势粉墙高,好个声音好羽毛。(郑谷《飞鸟》)
形容词之后的“个”已不再表示物体的量,而成了表示事物具有某种性质的标志,词义虚化了。
词义的演变引发了组合关系的改变,从“数+个+名词”,变为“形+个+名词”,最后又出现了跟在名词、动词等后面的“个”:
(29)师云:“你既不会,后面个僧dǐ�③对看。”(《景德传灯录》卷八)
(30)今日问个,明日复将来温寻,子细熟看。(《朱子语类》卷一一五)
(31)莫怪说,你个骨是乞骨。(《张协状元》四出)
量词“个”到结构助词“个”的演变,是从词义虚化开始的。从计竹,到一般量词,到虚指的量词,再到用于形容词之后表示事物的性质,最后扩展到名词、动词等之后,成为部分地区使用的结构助词。在词义由实到虚的演变过程中,结构关系、语法功能不断地调整、变化,以适应词义的演变,并最终在意义和功能两方面都完成了词性的转变。
现代汉语里尝试态助词“看”是由动词“看”演变而来,它的语法化过程也是从词义的虚化开始的。
动词“看”本为“瞻视”义:
(32)遥见dǐ�③桓赤如血色,怪其所以,寻即往看,见一饿鬼。(《撰集百缘经》,《大藏经》卷四)
魏晋六朝时,动词“看”由“瞻视”义引申出“测试”义:〔(4)〕
(33)其家有机,让比丘坐:“即坐小待。”复起以指内釜中,看汤热不。(《摩诃僧律》,同上,卷二二)
(34)五六日后,以手内瓮中,看冷无热气,便熟矣。(《齐民要术笨jū�④并酒》)
(35)尝看之,气味足者乃罢。(同上)
“看”由视觉动作演变成泛指的“测试”,词义开始抽象,为其语法化奠定了基础。
在同期文献中,这种“测试”义的动词“看”,已可以用于主要动词之后而不带宾语:
(36)妇怪不语,以手摸看,谓其口肿。(《百喻经ān�⑤米决口喻》)
(37)施功既讫,粪塔如初,在大塔南三步,婆罗门不信是粪,以手探看,遂作一孔。(《洛阳伽蓝记城北凝园寺》)
这里的“看”仍是“测试”义动词,“探看”“摸看”犹言“探试”“摸试”。
这类“看”词义如果再进一步虚化并且用于祈使句中,就变成了尝试态助词。这样的例子在六朝前后的文献里已经出现:
(38)将还家,语王云:“汝是贵人,试作贵人行看!”(《俗记》,《太平御览》卷八二九)
(39)精舍中庭前沙地有众长寿:“借我弓箭,试我手看。”答言:“可尔。”(《摩诃僧dǐ�③律》,《大藏经》卷二二)
(40)汝好思量看。(《十诵律》,同上,卷二三)
动词“看”由表视觉动作的“瞻视”扩大使用范围,抽象成为表示一切用感官测试的动作。这种词义变化促使其组合关系、语法功能相应变化:由作主要动词带宾语,变为依附于主要动词之后不带宾语。词义抽象化达到一定程度后引起词义虚化,使之最终失去原有的词汇意义,变成只表示尝试义的语法单位。
汉语里的实词多数是一词多义,即某个实词具有几个不同而又相关的义位。这些同一个词的不同义位,通常是通过词义引申而产生的。词义引申就词的义位数量而言,是词义的发展,就源义和引申义间的词义关系说,又可以看作是词义演变。词义演变的特点通常是由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即词义所表达的概念内涵减少,外延扩大。
在汉语词汇语法化的过程中,一个实词的语法化通常是发生在它的某个义位上,语法化的结果是该词在某个义位上独立或分离出某个虚词。至于这个词的其它义位则仍按实词功能继续使用,不会因为源于某个义位的虚词产生而导致该实词消失。这种情形可用下图来表示:
同时,一个多义词的不同义位发生语法化的可能性也不尽相同。一般说来,意义具体、实在的义位很难发生语法化,而比较抽象、不太实在的义位则较容易发生语法化。这是因为比较抽象的义位,其动作性和状态性较弱,如果进一步抽象、弱化,很容易虚化而变为语法单位。
这就是词义演变容易诱发词汇语法化的理据。
应当指出,句法位置改变和词义变化是词汇语法化过程中两个基本而又互为依存的条件。一个实词由于句法位置的改变而进入某种结构关系,会导致词义变化;同样,一个实词词义发生某种变化,也会影响其功能,改变其所处结构的关系和性质。许多实词的语法化过程都是句法位置改变和词义变化两方面相互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
叁 语境影响
词的意义和功能总是在一定的语境之中才得到体现。在词汇语法化过程中,语境影响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
反诘副词“敢”的语法化过程中,语境的影响起了重要作用。
“敢”原是个助动词,有“可、能、会”等义。例如:
(41)我不敢效我友自逸。(《诗小雅十月之交》)
(42)岂敢爱之,畏我父母。(《诗郑风将仲子》)
早在上古,当“敢”用于反诘句时,就相当于“岂敢”:
(43)周不爱鼎,郑敢爱田?(《左传昭公十二年》)
此句在《史记楚世家》中作:“郑安敢爱田?”(引自徐仁甫《广释词》)可见,“敢”为“安敢”“岂敢”义。这种用法一直延续到汉魏六朝:
(44)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45)曾是共治情,敢忘恤贫病?(谢tiǎo�⑥《赋贫民田》)
在同时的文献里,“敢”由“岂敢”义虚化成反诘词,义同“岂”:
(46)齐人敢为俗,蜀物岂随身?(何逊《赠族人秣陵兄弟》)
例(46)中“敢”“岂”互文对举,“敢”“岂”同义。
“敢”用作反诘副词,唐五代仍见其例:
(47)敢料安危体,犹多老大臣?岂无稽绍血,沾酒属车尘。(杜甫《伤春五首》)
(48)三千大千世界须臾吹却不难,况此小树纤毫,敢能当我风道!(《敦煌变文集降魔变文》)
(49)国家音乐,本为九泉,终朝吃你茶水,敢动些些管弦?《同上,《茶酒论》)
“敢”由助动词虚化为反诘副词是在反诘句这一语境中实现的。即:A.助动词“敢”位于动词之前,其位置与疑问副词相当。B.在反诘句中,“敢”的语义犹“不敢”,与原来的意义正相反,用反诘形式表现就是“安敢”“岂敢”。由于这种句式的惯用,“敢”的“岂敢”义位中,“敢”的义素成分逐渐弱化,以至丢失,最终虚化成表示单纯反诘的疑问副词。〔(5)〕
“时”在晚唐五代可用作语气词,其语法化过程,也与语境影响有密切关系。
“时”本为名词,表示动作或状态发生的时间:
(50)于时始雪,五处俱贺,五版并入。(《世说新语文学》)
唐代“时”在未然(假设句)语境里,开始出现语法化的趋势:
(51)闻客病时惭体健,见人忙处觉心闲。(白居易诗)
这里的“时”词汇意义还未完全消失,这一点从它与下联中“处”对举可以看出。不过例(51)中作者要强调的是“客病”这一事实,而并不在意这一事件发生的时间,所以例中“时”所表达的时间是无关紧要的。换句话说,“时”在句中的意义已不甚显著,而“语言中的某一成分所表示的意义如果不甚显著的话,那它就容易在人们的印象中逐渐消失掉……”(祝敏彻,1957)。
到了晚唐五代,“时”或与“若使”同现,或与“者”(语气词)互文,已变成语气词了:
(52)若使交他教化时,化尽门徒诸弟子。(《敦煌变文集破魔变文》)
(53)远看时意散心惊,近睹者魂飞目断。(同上,《维摩诘经讲经文》)
“时”由名词语法化为表示假设的语气词,是在假设句这一语境的影响之下实现的。
语境对词汇语法化的影响还表现在一个句子中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制约和规定上。
六朝乃至唐五代以后习见的介词“着(著)”是由“附着”义动词“着”虚化而来,其语法化过程也明显受到语境的制约和影响。
动词“着”的语法化过程从汉以后就开始了。在汉代以后的汉译佛经中“着”开始用于“动词+着-处所词”格式:
(54)犹如花朵缠着金柱。(《佛本行经》,《大藏经》卷四)
(55)株杌妇闻忆之在心,豫掩一灯,藏着屏处。(《贤愚经》,同上)
这类例句中的动词多是一些会产生“附着”状态的,像“缠”“覆盖”等。“着”后的宾语都表示处所整个“动词+着+处所词”格式表示物体通过某种动作而附着在某处。“着”表示前一动作的结果,又引,出物体到达的处所。从词义看,“着”的动作性虽然已经减弱,但仍带有明显的动词性。
六朝文献里,“动词+着+处所词”的用例迅速增多,“着”所结合动词的语义类型也有所扩大:
(56)一二日,因载着别田舍,藏置fǔ�⑦壁中。(《三国志魏志阎温传》裴注引《魏略》,卷一八)
(57)文若亦小,坐着膝前。(《世说新语德行》)
(58)负米一斗,送着庭中。(《六度集经》)
(59)可掷着门外。(《世说新语方正》)
这个时期,“动词+着+处所词”格式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在带“着”的动词中出现了许多不能造成附着状态的,如以上几例,这就使得“着”字的动词义“附着”消失,而只担当介绍处所的功能,从而由动词转化为介词。
可见,在“着”由动词到介词的语法化过程中,其所附动词的语义特征对其虚化起了重要作用。
观察以上四例可以发现,同样是介词,例(56)(57)中,“着”相当于现代汉语介词“在”,而例(58)(59)中,“着”相当于现代汉语介词“到”。这种语义差别也同样是由“着”所附动词的语义特征所规定的。例(56)(57)中“载”“坐”为静态动词,其动作实施后可达成某种状态。例(58)(59)中“掷”“送”为动态动词,其动作实施后不能达成某种状态。动词语义特征的不同致使各自后附的“着”在介词语义上表现出差别。
近代汉语的动态助词都是由动词演变而来,大多经过了“连动式中的后一动词→谓语动词的结果补语→动态助词”的语法化过程。如果对这一过程详加考察,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动态助词的产生都与其前动词的语义特征的影响与制约相关,特别是在“连动式后一动词→谓语动词的结果补语”的虚化阶段,其前动词的语义特征起了决定性作用。像我们以上举的“将”“取”“得”等,它们的语法化过程都显示出这一特点。
肆 重新分析
重新分析(reanalysis)是从西方语言学中引进的理论,主要用来解释语法现象产生、变化的原因和过程。Langacker(1977)把重新分析定义为:没有改变表层表达形式的结构变化。一个可分析为(A,B),C的结构,经过重新分析后,变成了A,(B,C)。〔(6)〕
太田辰夫先生在《中国语历史文法》中曾用这种理论来解释汉语被字句的产生。他认为,“被”字后面可以跟名词,也可以跟动词,而汉语中名词和动词是没有形态区别的,在“亮子被苏峻害”(《世说新语方正》)这样的句子中,“害”可以理解为名词,这时“苏峻”就相当于“其”,作“害”的定语,“被”就是“遭受”义动词,全句是一个主动句。如果把“被”理解为助动词,“害”理解为动词,则“苏峻”就成了施动者,句子就成了表被动的“被”字句。句子仍旧是原来的句子,但由于人们理解的变化,被赋予了一种新的含义。太田先生认为汉语表示被动的“被”字句就是这样产生的。与此同时,“被”字也由表示“遭受”义的动词,语法化为引出受事者的介词。
英国学者本涅特在《被动式和处置式的发展》一文中也作了类似的分析,并且认为这是一种重新分析。〔(7)〕
同样,“把+名词+及物动词”由连动式到处置式的变化也可看作是一个重新分析现象:
(60)莫愁寒族无人荐,但愿春官把卷看。(杜荀鹤诗)
A.(连动式)
B.(处置式)
严格地说,重新分析是一种认知行为,尽管它与词汇语法化密切相关,但二者却并非等价物。词汇语法化是语言本身演变的结果,是通过词汇句法位置和组合关系改变、词义变化(抽象、虚化)、以及功能调整逐步实现的。重新分析的作用是从认知的角度把这种词义虚化、功能变化的过程以结果(虚词产生)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加以确认。换言之,所以要重新分析正是因为某个词汇单位的语法化已经使句子结构的语义关系产生了变化,重新分析标志着这个词汇单位语法化过程的完成。
试以“把”字句(处置式)为例,“把NV”之所以会出现重新分析现象,是因为在这个格式里,“把”字已经语法化,而这个语法化过程,是通过“把”字句法位置的改变(S把N→S把NV),词义的变化、以及功能的调整而逐步实现的。重新分析的作用是从认知角度对“把”的语法化,及由此造成的“把NV”语义关系变化的事实加以确认。因此,重新分析虽不是词汇语法化的一个内部原因,但它在词汇语法化过程中却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伍 结语
以上我们从四个方面分析了诱发、影响汉语词汇语法化的因素,这些因素从不同的侧面对虚词的产生和形成过程发生影响,同时,它们又是互相交错、互为条件的,常常是几个因素同时起作用,共同推动实词的语法化过程发生和发展。
词汇语法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以上所谈的只是语法化过程中最常见、最基本的一些问题。除了这些之外,像伴随着功能、词义变化而产生的读音演变(轻声、弱化),一个实词语法化之后它在虚词系统中位置的确立及调整,不同语言(如汉语和其它少数民族语言)之间的接触对虚词产生和使用的影响等诸多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在语法化过程中起过作用和影响,都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汉语词汇语法化是由复杂的原因和背景造成的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词汇语法化研究中,多角度、多层面地深入挖掘材料,考虑问题,从中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期更深刻地了解汉语的历史,更科学地分析汉语的现状。
虚词虚词没有实在意义,一般不能充当句子成分,不能单独回答问题。(少数副词如“不”、“也许”、“没有”等可以单独回答问题),只能配合实词造句,表示种种语法关系。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五类。文言虚词在整个文言词语中虽然只占一小部分,但是它的语法作用却很大。文言文中的许多句式是以虚词为标志的,如判断句“者也”、被动句的“为所”等虚词在文言文中用的很频繁,而且它的解释也相当灵活。主要常用的虚词有:之、其、于、以、而、则、乃、若、且、者、为、然、是、此、斯、彼、何、安、孰、胡、曷、虽、虽然、然而、然则、也。矣、乎、哉、焉、耳等。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 虚词全部的内容,包括:什么是 虚词、语文中虚词是什么、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