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护照办理地点如下:
1、上海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点: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2、自贸试验区
办公地点:日京路3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3、浦东(张江)
办公地点:环科路999弄1号楼2楼(浦东国际人才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4、浦东(惠南)
办公地点: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5、长宁(古北)
办公地点: 古北路78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注:自助机办理签注可能因设备故障等因素造成无法受理或延迟取证,请申请人提前办理,以免影响出行,具体以各办理点对外的公示为准。
扩展资料:
护照须知事项: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品台-出入境机构地址时间一览表
上海市护照办理方法及地点一、亲自办理
1、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迎春路路口)。
2、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二、委托办理
也可以将申请表及其他需备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交以下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333号
邮政编码200080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收。
上海市邮政局已在全市100个网点(详情可拨打185咨询)接受市民递交护照申领表的特快专递业务,该网点在接受委托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材料送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并在第三个工作日将办证回执送交申请人。
长宁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地
址:古北路788号
时
间:周一至周五13:30~16:30
电
话:62193808、62198296、62190696
普陀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大渡河路1895号
电
话:52809966
52809966*49436
申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护照申领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2张。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4、如果申请人原先申办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请提交该失效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复印件(如该护照已遗失,应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声明作废)。
5、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关于照片,出入境可以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