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因地居鸡冠山之东而得名。鸡东县辖境原属鸡西市和密山县管辖。1964年6月5 日,为了解决密山县范围过大和鸡西市缩小郊区问题,经省人民委员会呈请国务院批准,设置鸡东县。将鸡西市的哈达、银丰(原平阳)公社、张家街农业大队和密山县的鸡林、下亮子、平阳、永安、综合、东海、兴隆、永和、向阳、明德10个公社划归鸡东县,为鸡东县的行政区域。县址设于平阳镇。归牡丹江专区管辖。经过设县的筹备工作,1965年1月1日,鸡东县正式成立,开始办公。1967年专区改称地区,隶属牡丹江地区管辖。1983年9月3日,国务院批准,划归鸡西市领导。
1992年,鸡东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边境县。北与七台河市、勃利县接壤,东与密山市为邻,西北与林口县分界,西与鸡西市毗连,西南与穆棱县相连,南与俄罗斯接界。中俄陆地边界线108公里。全县总面积3243平方公里。全县共辖4镇、11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7.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5万人;朝鲜、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0%。县政府驻地鸡东镇。
鸡东县辖8个镇、1个乡、2个民族乡、123个行政村:鸡东镇、平阳镇、向阳镇、哈达镇、永安镇、永和镇、东海镇、兴农镇、鸡林朝鲜族乡、明德朝鲜族乡、下亮子乡。
兴远乡不是鸡东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