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在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
长沙,别称星城,湖南省辖地级市、省会、特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长株潭城市群中心城市。截至2021年末,全市下辖6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总面积11819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567.32平方千米,常住总人口1023.93万人。
长沙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屈贾之乡”、“楚汉名城”、“潇湘洙泗”之称。有马王堆汉墓、四羊方尊、三国吴简、岳麓书院、铜官窑等历史遗迹。凝练出“经世致用、兼收并蓄”的湖湘文化。
位置境域:
长沙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沙盆地西缘。介于东经111°53′—114°15′,北纬27°51′—28°41′之间。东邻江西省宜春、萍乡两市,南接株洲、湘潭两市,西连娄底、益阳两市,北抵岳阳、益阳两市。东西长约230千米,南北宽约88千米。幅员面积11819平方千米。
长沙属于湖南省。
长沙属于湖南省,是湖南省省会城市,不属于其他市。长沙市为湖南省省会,是湖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科技、金融、信息中心。它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
长沙有文字可考的历史3000多年,因屈原和贾谊的影响而被称为屈贾之乡。长沙又称楚汉名城,马王堆汉墓和走马楼简牍等重要文物的出土反映其深厚的楚文化以及湖湘文化底蕴,位于岳麓山下的岳麓书院为湖南文化教育的象征。
历史沿革
殷商之世,长沙属扬越之地,是百越部落的分支。
春秋战国时期,长沙属楚国黔中郡。
秦时,设长沙郡,为秦初全国三十六郡之一,长沙自此列入中原政权的行政区划,郡治湘县。
三国时期,属东吴。
吴晋南朝,临湘县析出湘西县,临湘县为长沙郡首邑,南朝宋开始,湘西县为衡阳郡(长沙郡析出)首邑,上隶荆州或湘州(西晋怀帝永嘉元年即公元307年分荆、江二州置)。
隋开皇九年(589年),隋统一中国,废州郡,行州县二级制,长沙郡改潭州,辖长沙、衡山、益阳、邵阳4县。临湘县(省湘西县)改称长沙县,为潭州州治(大业三年隋一度改潭州为长沙郡)。
唐武德三年(620年),入唐版图。
后唐天成二年六月十七日(927年7月18日),马殷“以潭州为长沙府”,长沙为楚国都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年),南唐边镐陷长沙,湖南政治中心移至朗州(常德)。
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年)二月,入宋版图,至道三年(997年),分全国为十五路,潭州为荆湖南路路治。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正月初一(1276年1月18日),长沙入元版图,设安抚司。
明洪武五年(1372)六月,潭州府更名长沙府,辖长沙、善化(洪武十年省入长沙,十三年五月复置)、湘阴、湘潭、浏阳(洪武二年降为县)、醴陵、宁乡、益阳、湘乡、攸、安化11县及茶陵州,府城依旧设于长沙、善化两县,上隶湖广布政使司。
清顺治四年四月初八(1647年5月12日),高士俊领兵入长沙,长沙纳入清版图,沿明制设长沙府,上隶湖广,仍辖12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