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并与各人民团体、国际组织、新闻媒体以及个人共同努力,把本公约规定的义务从单纯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转变成为改善所有中国儿童的生活的具体行动方案。《儿童权利公约》于1992年4月1日开始在中国正式生效。《儿童权利公约》由联合国1989年11月20日大会通过。是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
扩展资料:
儿童时期处于人生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对儿童的培养直接影响着儿童以后的生长发育过程,包括知识,思想,价值观,世界观等等在这个时期都是处于一个启蒙的阶段,所以对儿童的培养受到了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儿童的培养关乎一个家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科教兴国战略中邓小平就提出“教育从娃娃抓起”的口号。
儿童的定义是:18岁以下的任何人。
社会和中国法律的规定如下: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根据公约内的内容,公约将“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而医学界将儿童规定为14岁以下作为医学观察年龄段。
家庭是儿童从出生到青少年阶段接触最密切的环境,对儿童心理发育的影响最大。和谐的家庭关系、父母良好的道德品德,充满着爱的安定环境和丰富充实的生活使儿童获得健康的心理。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模仿的榜样。
儿童心里健康:
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态度,对儿童早期情绪和性格的形成有深刻的影响。溺爱和照顾过多会使孩子养成幼稚、胆怯、任性、粗暴、无责任心、社会适应性差、依赖性强的性格。
如对孩子采取冷漠忽视或粗暴压制的态度,则会使孩子的性格倾向于对人冷漠、孤僻、不合群,有时则有反抗、暴躁、执拗的表现。如父母对子女态度亲切、讲理、民主,则儿童大多情绪稳定、性格开朗、积极向上。父母对人处事的行为对孩子有潜移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