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是一个省的核心决策班子,讨论和决定一个省的重大问题、重点、重要干部的任免,属于党内高级干部。
那么,每个省有多少个省委常委呢?你担任什么职务?
首先,介绍一下“省委”和“省委常委”的有关概念。省委的全称是“中国共产党省委员会”,是党设在省级的组织,在全省范围内起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由“省委委员”和“省委候补委员”组成,不是常设领导机构。一般通过每年两次的“省委全会”履行职责。
省委的常设领导机构称为“省委常委”,其成员称为“省委常委”。他们由省委全体会议从省委组成人员中选举产生,一般应任职一届。
当然,目前更多的是调动干部。省党代会闭会期间,省委常委也可以由中央直接任免。
此外,省委常委由“书记、副书记、总常委”组成。作为法定领导职务,有相应的行政级别。
其中,书记自然是省(部)级,副书记和普通常委都是副省(部)级(除了副书记是省长)。
其次,介绍一下“省委常委”的人数。根据《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省委常委人数为11至13人。有些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
目前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中,只有新疆和西藏的常委人数会更多,达到1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普通常委10人。
此外,其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13名常委,包括1名书记、2名副书记和10名普通常委。
最后,介绍一下省委常委担任的具体职务。我先介绍29个普通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一,省委书记必须是专职的,主持省委全面工作。
第二,排名第一的副书记担任省政府职务,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第三,排名第二的副书记分管党建,也可以兼任以下职务。
第四,确认为常规的职位有:
1、省政府副职;
2.省纪委书记;
3.省会城市党委书记;
4.计划单列市的市委书记;
5.省委组织部部长;
6.省委宣传部部长;
7.省委统战部部长;
8.省委政法委书记;
9.省委秘书长;
10.军委常委:即省军区代表、司令员或政委可以担任代表,没有强制要求。一般由高级军官担任。
由于计划单列市只存在于5个省,副书记也可以担任某个职位,所以一个省还有1-2个名额,可能考上正科级的职位主要有以下几类:
1.省内副中心城市(经济强市)和重要红色城市书记:如江苏苏州、陕西延安等。
2.新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如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
3.政府中排名第二的副手:常见于北京和上海。
4.教育工委书记:北京天津常见。
5.总工会主席:极少数省份会出现,比如现在的新疆。
我再介绍一下新疆的情况:
新疆四个副书记中,第一个是政府常任官员;排名第二任总队政委,明确为省(部)级;第三和第四副书记没有固定职位。
最后,介绍一下西藏的情况:
西藏的情况很特殊。四位副书记中,第一位是人大常委会主任。只有排名第二的人担任政府职务;第三位叫常务副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第四副秘书通常担任政府的常务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