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是国家在21世纪初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文化普查,是掌握全国及各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状况和了解民情民心的重要手段。普查所得的资料和数据,作为全面分析国情的重要资料之一,是国家或地区主管机构制定文化政策乃至制定国策的重要依据。
4、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又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地保护,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的基础。因此,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对全国各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进行的普查,无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还是对国情的调查,都具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要充分尊重民众的创造性,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普查的指导原则。所谓全面性,即在普查和采集过程中,要避免教条主义和机械主义,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调查和采录。
所谓代表性,即在普查中,任何人都不可能对一切民间文化现象平均使用力量,要善于发现一个地区的范围内,哪些形式、哪些作品、哪些类型、哪些民俗现象是有代表性的,抓住了这些,就抓住了主流的或主要的东西。
因此,代表性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抽样调查的性质。所谓真实性,即按照民间文化作品和民俗表现形态,真实地、不加修饰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更不要以自己的想象或凭自己的知识和爱好去篡改民间文化作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
1、蒙古族长调民歌,“长调”在蒙古语发音为“乌尔汀哆”,意思是长歌,是内蒙古自治区传统音乐,被誉为“草原音乐活化石”。蒙古族长调民歌具有鲜明游牧文化和地域文化特征的独特演唱形式,旋律悠长舒缓、意境开阔。代表曲目有《走马》、《小黄马》、《辽阔的草原》、《辽阔富饶的阿拉善》等。
2021年5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乌珠穆沁长调)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2、侗族大歌,流行于贵州省黔东南地区的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等侗族聚居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传统音乐,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3、南音也称“弦管”“泉州南音”,福建省闽南地区的传统音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内容之一。
南音有“中国音乐史上的活化石”之称,发源于福建泉州,用闽南语演唱,是中国历史悠久的汉族音乐。两汉、晋、唐、两宋等朝代的中原移民把音乐文化带入以泉州为中心的闽南地区,并与当地民间音乐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原古乐遗韵的文化表现形式。
4、粤剧(Cantonese Opera),又称广府戏、广东大戏,是广东及广西粤方言区最大的剧种。发源于佛山,以粤方言演唱,汉族传统戏曲之一。粤剧形成于广东,后传入广西、香港、澳门、台湾,在东南亚和美洲各国有华侨居住的地方均有粤剧演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5、中国篆刻是书法(主要是篆书)和镌刻(包括凿、铸)结合,来制作印章的艺术,是以石材为主要材料,以刻刀为工具,以汉字为表象的并由中国古代的印章制作技艺发展而来的一门独特的镌刻艺术。2009年,中国篆刻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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